苇子沟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稿)
1、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灾害
救助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水平,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 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 饮用水源和食品卫生等,根据灾情,调度灾区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
(3)通讯保障
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讯设施,启动应急通讯系统,优 先保证灾害现场和指挥部的通讯畅通,必要时应架设临时专用线路, 尽快恢复民用通讯。
(4)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送、发、配电 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保证灾区用电。
(5)灾民安置
民政办:迅速派出工作组,调查、核实灾情,并在灾情发生后的 24小时内,将初步灾情上报市民政局,其后每日一报灾情发展情况。 灾情稳定后,要尽快组织人员查核灾情,并与水利、农业、林业等有 关部门会商核定灾情,及时汇总上报灾情详细情况;与人武部、公安 等部门共同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统计灾区死亡人数, 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 及 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 起疾病的医治等救济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教育部门: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危房校舍的翻建维修工作,疏 散受灾地区学校师生员工,恢复灾后教学秩序。
乡镇各企事业单位抽调人员,参与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
(7)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
农业站、畜牧站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灾后恢复工作,组
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预防牲畜发生疫情。
(8)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组织公安干警、基干民兵队伍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 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抢险救 灾工作顺利进行。事先拟订重灾区特别管制措施,灾后迅速报批、公 布和执行。
(9)重要目标警戒
公安部门:加强对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 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10)气象预防及水位监测
水利、农业部门: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防和监测。 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雨量测报。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来水 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对易发生险情的堤坝、涵闸要采取紧急处 置措施,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展。
(11)呼吁与接收紧急援助
民政部门: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介绍灾情,呼吁社会和民众 团体提供援助,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以及需援助捐款额。做 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
(12)宣传报道
宣传、民政办: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防灾减 灾应急宣传预案、宣传提纲和灾情报道统一口径, 及时向公众公布灾 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
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灾害谣传 或误传,安定民心,引导灾民重建家园。
(13)经济补助及补偿
财政所:及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金和灾民生活救济补助 资金。
民政办:向上级争取救灾款物并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项和物品。
(14)其他紧急事项
由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6、应急准备
6. 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所有学校操场作为紧急避难、 集中安置点,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作为医疗卫生场所。
2物资准备
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 讯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以及抢救伤员的药品。 救灾物资包括粮 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
抢险救援物资由水利、交通、供电、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灾物 资由民政、粮食等部门结合部门救灾职责进行储备和筹集。
(1)救灾物资主要包括:救灾帐篷、净水设备及衣被、粮、油等
生活物资。救灾帐篷、净水设备及衣被粮油以上级下达我镇管理部分 为重点,保证灾害发生后3小时内运抵灾害现场。
(2)所需购置经费从预算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中列支。
(3)灾害发生时,交通部门应迅速开辟救援物资运输绿色通道, 保障紧急救援物资以最快的速度运往灾害现场。
3救灾装备准备
(1)政府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装备。
(2)民政办应调配救灾必须的车辆、电话、移动电话、计算机、
摄像机等设备和装备。
6. 4人力资源准备
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各村、单位应有专职的灾 害救助管理人员,有专人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工作, 不断提高应对 自然灾害的能力。
6. 5宣传、培训和演练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 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镇 救灾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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