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指南
乡镇
发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本人
申请
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两张近期本人照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两份
村居
审核
村(居)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并加盖村(居)委会印章,并在3个工作日内交镇、街道计生机构
领证对象:本县18-49周岁的成年户籍人口,拟外出务工和经商
内容:镇、街道在接到《申请表》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技术服务及孕环情检查
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到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获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孕环检对象,应定期到现居住地指定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参加孕情、环情检查,并寄回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海安县指定的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名称地址:
海安县计划生育指导站海安县江海中路40号电话:88906908
海安县各镇计划生育服务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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