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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举报形式
(一)来信举报
常平镇扫黑除恶办:东莞市常平镇下中元路综1
常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举报形式
(一)来信举报
常平镇扫黑除恶办:东莞市常平镇下中元路综治中心,扫黑除恶办收,邮政编码:523560;
常平镇公安分局扫黑办:东莞市常平镇振兴三街200号常平公安分局,扫黑办(刑侦大队)收,邮政编码:523560。
(二)来访举报
常平镇扫黑除恶办:东莞市常平镇下中元路综治中心,常平镇扫黑除恶办;
常平镇公安分局扫黑办:东莞市常平镇振兴三街200号常平公安分局,常平镇公安分局扫黑办(刑侦大队)。
(三)电话举报
常平镇扫黑除恶办:0769-81893182(工作日,8:30 —12:00, 14:30—17:30);
常平镇公安分局扫黑办:0769-83912807 ********** (24小时接听)。
(四)网络举报
常平镇公安分局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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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举报范围
(一)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蚀集体财产的 “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和拆迁搬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闹访的黑恶势力;
(二)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串标、非法牟利、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强行阻挠施工、控制运营线路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
恶势力;
(四)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五)在城乡居民区、娱乐场所,开设赌场、抽头放贷等有组织的从事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六)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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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裸贷”等,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八)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以高薪引诱招募人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第三条 奖励原则
(一)举报奖励实行按案施奖,物质奖励原则。
(二)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负责,恶意举报将被追究相关责任;举报人应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三)对于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按举报人数平均分配;对于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第四条 奖励标准
按照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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