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书协入会条件
XX省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
根据XX省书法家协会章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XX省书法家协会章程第六条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且年满18周岁,在书法艺术领域取得一定省书协入会条件
XX省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
根据XX省书法家协会章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XX省书法家协会章程第六条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且年满18周岁,在书法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相当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申请人隶属的团体会员推荐,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本会个人会员只隶属一个团体会员。
本会个人会员入会基本条件包括:
1、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
2、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
3、从事书法教育、编辑、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
4、对书法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并有一定的书法修养。
现根据以上原则,拟定个人入会细则如下: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品入展中国书协主办展览一次者。
2、作品在XX省书协主办各项届展中获奖一次者。
3、作品入展XX省书协主办各项届展三次以上者。
4、在XX省书协举办的“XX省书法创作提高班”中评为优秀学员者。
5、60岁以上者和妇女书法爱好者入展XX省书协主办的届展两次以上者。
(特别说明。在XX省书协冠名的各行业书法大赛中获奖一次等同于XX省书协主办届展入展一次,入展两次等同于XX省书协主办届展入展一次,全省书法创作提高班结业等同于XX省书协主办届展入展一次。)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文章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理论研讨会一次以上者。
2、学术文章入选XX省书协主办的理论研讨会三次以上者。
3、学术文章在国家级书法专业报刊发表一次以上者。(《中国书法》《书法报》《书法》等)
4、学术文章在《甘肃书法》发表三次以上者。(学术文章每篇字数在3000字以上)
三、从事教育、编辑、组织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10年以上),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2、在市级(含市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10年以上),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并有突出成绩者。
3、在市级(含市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或各
市、州团体会员网站担任专职记者工作(10年以上),有者资格且有作品一次入展XX省书协主办的“全省专项届展”。
4、各市、州团体会员组织工作者(限副秘书长以上职务5年以上)。县级书协主席在书法工作方面成绩突出(任职5年以上),且有作品一次入展XX省书协主办的“全省专项届展”。
四、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以后视情况发展进行修改。
五、本细则解释权属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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