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章的教学目的与要求
主要掌握几个问题:
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基本内容
二、“一国两制”构想的主要依据
三、“一国两制”构想的成功实践
四、“一国两制”与两岸关系
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基本内容
1.“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
“一国两制”构想主要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形成的。它的提出是从台湾问题开始,但最先用于香港问题的解决。“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一国两制”构想初步形成的阶段。以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和1979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中美建交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为标志。
第二,“一国两制”构想的成熟阶段。以1981年9月全者发表的谈话和1982年9月邓小平对英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的谈话中全面阐述了中国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则是用“一国两制”解决香港问题的构想形成的标志。
第三,“一国两制”构想的进一步发展和法制化的阶段。以1984年2月邓小平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所中心代表团的谈话和一系列法律文件的制定为标志,“一国两制”的构想开始由理论付诸实践。
2.“一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涵义可以概括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在“一国两制”中,坚持“一国”的原则,“一国”是“两制”的前提。“一国”体现了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台湾、香港和澳门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香港和澳门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是在充分考虑和照顾了这些地区的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国两制”构想的灵活性的体现,但这一灵活性是在坚持原则性前提下的灵活性,在“一国两制”中,国家主权是第一位的,是必须坚持的原则性问题。
第二,在“一认为,坚持两种制度都不变,讲不变要讲两个方面,不只是讲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不变,还要讲两种社会制度都不变,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也不变;在两种社会制度中,作为主体的大陆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有了这个主体,就可以允许在它的身边,在小地区、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就不怕资本主义吃掉社会主义,反而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
第三,保证香港、澳门、台湾的高度自治和稳定的局面。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香港、澳门、台湾依法建立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区除在外交、国防、宣战和媾和方面服从中央政府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台湾特别行政区还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特别行政区的政府和台湾各界人士的代表可以出任国家政权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在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二、“一国两制”构想的主要依据
“一国两制”的出发点。
反对分裂,坚持统一,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光荣传统。历史上,虽然也有过分裂的局面,但统一始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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