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委托协议书
甲方:江苏东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 期货保证金账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手机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
下协议:
第一章手机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乙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手机委托是通过无线数据网及互联网
实现的,由于开放的无线网络环境及互联网网络环境,手机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
方式的风险之外,还具有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并可能导致投资者发生损失。乙方
充分了解并完全认可该风险存在之事实。
1、由于无线数据网络的信号、数据传输及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有可能
出现请求的信息无返回现象,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
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无线数据网及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
会出现故障及其它不可预测的因素,期货行情信息及其他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
延迟;
4、投资者的手机及手机终端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手机下单系统不相匹配,
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的手机和手机终端软件操作经验,可能会因为操作
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6、由于手机本身的故障,造成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手机委托;
7、手机委托或者其他手机操作可能存在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乙方)发生损失。
第二章手机委托
第二条本协议所表述的“手机委托”是指甲方通过手机或手机终端软件,
向乙方提供用于下达期货下单指令、获得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乙方应为期货交易的合法投资者,乙方应已在甲方开立保证金账户
并签署《期货经纪合同》。
第四条乙方自愿申请使用甲方的“手机下单系统”进行期货委托下单的手
机委托服务。
第五条“手机下单系统”仅是建立在“期货网上交易系统”上的一个交易
界面,该系统并不涉及交易及成交撮合。“手机下单系统”虽然其本身不是电子
化交易系统,但它作为“期货网上交易系统”交易界面,有可能反映出电子化交
易系统的使用风险,这种反映并不代表“手机下单系统”的任何问题,甲方也不
对这种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为进行手机委托所使用的特定操作方法或使用的手机终端软件
必须是甲方提供的或甲方指定方式获取的。乙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或未
按甲方指定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凡使用乙方的期货保证金账号、交易密码进行的手机委托均视为乙
方亲自办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手机被他人使用、病毒感染、
手机故障等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在保证乙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对乙方的有关交易资料保密,
并尽可能提供准确、及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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