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和交通干线
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内河水运建设经营市 场,落实"可长制”相关要求, 完善内河码头长效管理机制, 根
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内河干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和交通干线
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内河水运建设经营市 场,落实"可长制”相关要求, 完善内河码头长效管理机制, 根
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 的意见》(政办发〔X>0 75号)精神,对水域内河非法码头整治 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整治目标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采取关停、拆除、搬迁、回收补偿、 规范提升等方式,加大内河非法码头的整治力度, 规范一批符合
产业规划和政策、具备港口经营条件的港口码头, 依法取缔严重
影响生态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防洪安全的非法码头。 整
治时间节点为:XX年12月31日前,所有非法码头一律停业;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规范提升、 搬迁或拆迁工作;2018年底 前完成拆迁现场清理和生态修复,并通过验收销号。
二、 整治范围
内河非法码头整治范围主要为大运河沿线, 河沿线等干线航
道,以及与干线航道相通的等级外航道沿线。
三、 工作步骤
全面摸底、制定方案
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再次对辖 区内所有非法码头进行全面核查, 全面摸排辖区范围内河码头的 持证情况,对无证经营、手续不全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内码头 的分布、业主、经营状况,以及涉及自然保护区功能区 (核心区、 缓冲区和试验区)等情况,核查结果报市专项整治推进协调小组 办公室。
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全面核查的结果,根据省、 市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符合每个非法码头的整治方案 或实施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倒排序时进度, 限期实施。
开展宣传、依法整治
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统 一部署,联合行动,明确各参与部门的具体任务,保障整治工作 扎实有效开展。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公告》并送达每一个非法码 头以及所属公司法人,充分利用电视、 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
传力度,营造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参与、 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
好舆论氛围。
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要依法查处、取缔影响生态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 全和河势稳定的非法内河码头, 对必须拆除的码头必要时可提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具备补办审批手续 的码头,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抓紧补办手续。
加强督促、长效管理
市专项整治推进协调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工
作成效进行专项督查, 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督查, 根据整治情
况,对整治结果进行验收销号, 整治不合格的码头不得投入生产
经营。市政府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结果将及时报省专项 整治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
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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