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2005年3月修订)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重要学习环节,是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它既是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又是对学生素质与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而且还是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次较为系统的训练,应注重以下方面能力的培养:
1、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
2、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
3、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
4、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
5、综合分析、总结提高、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科技论文的能力;
6、外语、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时间
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答辩)一般为14周---18周。
三、选题、审题工作程序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陈述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教研室讨论审定后,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必须认真填写,除提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必要的内容、要求和应完成的工作外,还要按各环节拟定阶段工作进度,列出参考文献目录。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应明确各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
经济、管理、文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也可由学生提出,但学生必须写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格式和要求由学院统一设计制作),陈述选择该课题的动机、研究现状、理论与实践意义以及研究该课题的主客观条件和参考文献、工作进度等。开题报告由指导教师审定后填写任务书。
2、任务书须经教研室审查,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字。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便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教研室同意,并报教学院长批准。
3、选题、审题工作应尽可能于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一学期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各专业要及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汇总备案。
四、指导教师的要求及工作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确定后应报教学院长审核。
2、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8人。
3、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坚持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在业务上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
4、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应在关键处起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的细节上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5、指导教师的具体工作
(1) 指导教师要负责学生的考勤工作。毕业设计期间的思想教育以及业务管理。
(2)选择课题(经济、管理、文科类专业主要由学生自己选择课题)。根据课题性质和要求(经济、管理、文科类专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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