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驻村第一书记召回办法
安组通[2012]号
关于印发《XX县区驻村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社、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XX省驻村第一书记召回办法
安组通[2012]号
关于印发《XX县区驻村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社、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现将《XX县区驻村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XX县区委组织部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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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培植主导产业1个以上,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事3件以上;全面落实党员“双育”计划,培育“双带”标兵5个以上;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困难党员群众生活得到改善,每户有1名以上市乡机关干部结对帮扶;村级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确保无“一票否决”事项发生。
(3)负责指导和帮助选准一个好项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10个文件,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有1个以上可持续的发展项目,确保年底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4)负责指导和帮助建设一个好阵地,健全完善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在人流、物流、信息流集中的地方,建设功能完善、务实管用、面积300平米以上、广场面积500平米以上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按照“五务合一”要求,村卫生室、综合服务社、农资超市与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必须建在一个平台上;严格执行村干部(党员)值班制度,积极开展代办服务活动。
(5)负责指导和帮助完善一套好制度,提高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村级规范化管理办法,督促村干部落实四项承诺、述职、考核等制度,实行党务、村务公开,各类基础档案、台账真实完备、健全、规范,各项记录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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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不得干扰农村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不得增加基层和群众的负担,自觉维护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第四章职权待遇
第十一条
第一书记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不变,现任职务、职级、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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