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培训内容提纲
筑物区分所有、按份共用、共同共有、共用部分、景观权、相邻关系等以及物业工作常用的留置权、相邻权、地役权等。
建筑物区分所有―――区分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持份权及因共用关系产
物业管理培训内容提纲
筑物区分所有、按份共用、共同共有、共用部分、景观权、相邻关系等以及物业工作常用的留置权、相邻权、地役权等。
建筑物区分所有―――区分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持份权及因共用关系产生的成员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建筑物中具有结构和使用上能够独立存在的部位,它以墙壁、天花、、地板为间隔构成具有一定长、宽、高的立体空间。取得区分所有权的最重要标志取得专有部分空间的所有权。四种观点:
(1)空间说―――实践中缺陷:如业主在墙壁上钉钉还要共有人同意不符合日常生活习惯。
(2)壁心说―――目前房产交易多用此说,由于墙体界物结构复杂,不能简单一分为二,否则会危及结构安全,以及各种共用或专有管线(水管、电线、通信等)埋藏其中,势必影响相邻业主权益。
(3)最后粉刷层说――忽略了交易习惯。
(4)最后粉刷层折衷说―――专有部分的范围分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在交易是使用中心说,在区分所有人相互之间对建筑物使用、维护、管理的关系上,使用表层说。
按份共有只有夫妻共有、家庭共有、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对遗产的共有,其余都是按份共有。表现(1)轮流使用如电梯、网球场(2)共同使用如楼道等(3)分割使用如停车位。
共用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共用基地
《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共用部位是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主、梁、楼梯、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走廊通道、楼梯间等。
第三条第2款规定共用设施设备是住宅小区或单状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14条城市供水设施的产权以用户注册水表为界划分。注册水表及注册水表以上部分,属城市供水单位所有;注册水表以下部分及表经属使用单位所有。使用单位不得损坏,不得擅自改动。新建城市供水管道注册水表及水表以上部分,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产权及有关资料无偿移交城市供水单位,由城市供水单位统一管理、安排使用、养护维修。18条城市供水设施由产权所有者负责维修养护,确保完好、安全运行。
景观权――外墙=外墙面(公有)+外墙体(共有)+内墙(专有)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1)楼宇外墙面残缺、屋顶绿化枯萎;(2)楼宇外墙清洗由维修基金支出。(3)依靠楼宇获取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并经该楼物业业主同意。(4)因设置收益
性设备导致业主楼宇遭受损坏,由业主按收益获取比例分摊。(5)防盗网统一规格(6)空调指定位置(7)小区外墙面颜色、立面造型、绿化、道路的更改除经该楼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批准,还应报城市建设部门审批。
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对用水、通行(门开启方向)、排水等的关系。
留置权(欠费搬家)――债务人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扣留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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