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规第十版(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十版〕
文章来源:铁道部 更新时间:2006-12-21 14:50:29
总 那么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根底设部有关规定,实行行政许可管理或产品强制认证。
第7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严格限制进入铁路的产品质量,建立必需的检验制度。不得运用研读抽查、验收不合格和产品认证未通过的产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必需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专业监测、检验机构出具。
机车车辆须按有关标准要求进展试验,并经铁道部指派的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运用。
第8条 新设备(包括改造后的设备)投入运用前须有操作规程、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和保证平安生产的方法,经过技术测验合格并对有关人员进展培训后,方
可起先运用。
第9条 铁路机车车辆、线路、桥隧、通信、信号、供电、信息、平安、给水等技术设备,均须有完整和正确反映其技术状态的文件及《技术履历簿》等有关资料。
上述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当保管,并依据改变状况刚好记载修订。
第10条 机车车辆等技术设备须有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标记。
隐藏的建筑物及设备须在地面上设有标记。
第11条 机车、客车、动车组等主要设备的报废、调拨及其重大的构造变更须经铁道部批准。货车由铁道部统一管理。
第12条 对现有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标准的技术设备,应有打算地逐步改造或更换。
限界、平安爱护区
第13条 一切建筑物、设备,在任何状况下均不得侵入铁路的建筑接近限界(附图1)。与机车车辆有干脆相互作用的设备,在运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 在设计建筑物或设备时,距钢轨顶面的距离应附加钢轨顶面标高可能的变动量(路基沉落、加厚道床、更换重轨等)。
靠近铁路途路修建各种建筑物及电线路时,须经铁路局批准。
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附图2)。
第14条 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标准距离规定如下:
站内正线须保证能通过超限货物列车。此外,在编组站、区段站及区段内选定的三至五个中间站上,单线铁路应另有一条线路,双线铁路上、下行各另有一条线路,须能通行超限货物列车。
区间及站内线路曲线局部中心线间的水平距离,线路中心线至建筑接近限界的水平距离,均按曲线半径大小,依据本规程附图1规定的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公式计算确定。
第15条 铁路途路两侧应按规定设立平安爱护区, 在平安爱护区边界设置标桩,并依据须要设置围墙、栅栏,防护桩等防护措施。
养护修理及检查
第16条 铁路技术设备的养护修理工作,应踊跃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严格责任制和检验制,坚持以预防为主、检修与保养并重、预防与整治相结合的原那么,合理确定检修工程和检修周期,组织定期检查,加强日常修理,提高设备质量。根底设施实行天窗修理。
第17条 铁路技术设备应经常保持完整良好状态。依据设备改变规律、季节特点,支配设备检修。检修单位应保证检修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运用期限,并
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交付运用。
第18条 为满意检修须要,应建立检修基地,设置检修、试验设备(包括检查车、试验车)、运输工具、必要的生产协助车间和生产房屋,并应储藏定量的器材和备品,以备急需和替换时运用。储藏的器材和备品动用后,应刚好补齐。 对各种机械设备应制定出检修、保养范围及平安操作规程。有关人员应做到正确运用,细心保养,细心检修,经常保持其良好状态。
第
铁路技规第十版(新)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