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西汉德运作为中国传统政权建构政治合法性问题的重要资源,五德终始说引起了研究者们的广泛关注。不过, 五德作为一种政治学说的同时,更是一项用于践行的制度。那么它是如何参与到政治建设中的? 在此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具体的实行状况等问题,则鲜有学者问津,通常仅是些现象性的陈述,如某朝实行了某德之类的话而已。汉代常被后世认为实行了“火德”“火运”, 但事实上, 火德是东汉的德运,而非西汉的德运。西汉的五德状况颇为复杂繁芜,不仅德运多变, 而且五德演变规则也不唯一。作为一种历史研究, 尽可能地还原历史事实的真相是一项基本任务。而通过对西汉五德施行状况的考察, 尤其是认识到五德在运行中存在着不同的类型, 可为进一步了解中国传统政治中的五德制度提供某些参照。一、西汉的法定德运所谓法定德运,是指政府以法令形式明确对外颁布的德运。它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权威性。因为它是政府明令颁行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因此尽管有时在确定本朝德运的过程中会有争论, 但一旦某一德运被确立,便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二是唯一性。一个王朝, 虽然可能会变更法定德运, 但在一段时期内, 只存在着一个法定德运, 所以法定德运又具有唯一性。唯其有唯一性, 才能保证法定德运的权威地位。秦始皇统一后, 以秦水克周火故, 定水德为法定德运。但西汉时期,法定德运前后共有两个: 武帝太初二年之前为水德,武帝太初二年及之后为土德。(一) 水德《史记· 封禅书》曰:( 高祖) 二年,东击项籍而还入关,问:“故秦时上帝祠何帝也?”对曰:“四帝,有白、青、黄、赤帝之祠。”高祖曰:“吾闻天有五帝,而有四,何也?”莫知其说。于是高祖曰:“吾知之矣, 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命曰北畤。从《史记》中《秦本纪》《封禅书》的记载看, 秦襄公作西畤, 祠白帝; 秦文公作鄜畤,祠白帝; 秦宣公作密畤,祭青帝; 秦灵公作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 秦献公作畦畤,祀白帝。五公共作六畤,祀白帝三畤,青帝一畤,黄帝一畤,炎帝一畤,独无黑帝之畤。既然秦始皇自居水德,水德尚黑,则似乎最应作北畤来祭祀黑帝,但秦却未作北畤。于是高祖便以立北畤为符应而定水德, 以此来宣扬其政权是受命于天。彼时, 丞相张苍亦主张汉行水德。“汉兴, 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虽明习历及张苍等,咸以为然。”张苍虽也认可汉为水德, 但其理由远较高祖要深刻。邹衍的五德终始说包含音律, 据载“有虞氏用律和声, 邹衍改之, 以定五始。正朔服色, 亦由斯而别也。”而张苍恰“好书律历”, 还是西汉“首言音律”者, 因此他是汉初音律、律历方面的权威。他协定音律时,“推五胜之法, 以为水德”。可见张苍是从音律角度推演出汉为水德。(二) 土德到了汉文帝时, 水德说遭到了质疑。秦虽帝业短促、二世即亡, 但亦为一朝, 汉承秦兴, 秦为水德, 若按邹衍五行相胜理论, 土克水, 则汉应为土德,当时贾谊、公孙臣便倡言汉为土德。《史记· 屈原贾生列传》: 贾生(按: 指贾谊) 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余年,天下和洽,而固当改正朔, 易服色, 法制度, 定官名, 兴礼乐,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色尚黄, 数用五, 为官名, 悉更秦之法。孝文帝初即位, 谦让未遑也。诸律令所更定, 及列侯悉就国,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于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 乃短贾生曰:“洛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于是天子后亦疏之,不用其议,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又《史记· 封禅书》:( 文帝十三年) 鲁人公孙臣上书曰:“始秦得水德, 今汉受之, 推终始传, 则汉当土德, 土德之应黄龙见。宜改正朔, 易服色, 色上黄。”是时丞相张苍好律历, 以为汉乃水德之始, 故河决金堤, 其符也。年始冬十月, 色外黑内赤, 与德相应。如公孙臣言, 非也。罢之。后三岁, 黄龙见成纪。文帝乃召公孙臣, 拜为博士, 与诸生草改历服色事。……人有上书告新垣平所言气神事皆诈也。下平吏治, 诛夷新垣平。自是之后,文帝怠于改正朔服色神明之事。贾谊、公孙臣先后进言当改德,但这两次更德行动都失败了。贾谊受宠时文帝嗣位尚短,统治未稳,故不敢有大的改制; 之后贾谊得罪权臣, 遭贬斥, 被远谪长沙, 不复受重用。而公孙臣初上言改德即遭到丞相张苍的反对, 后来因黄龙见于成纪, 文帝始令公孙臣等草拟土德制度,但后新垣平诈事被揭发,文帝便疏于改德之事了。武帝初立,改制之说又重新兴起。“( 武帝建元) 元年,汉兴已六十余岁矣, 天下安, 荐绅之属皆望天子封禅改正度也。”于是武帝以儒生赵绾、王臧等为公卿,负责草置巡狩封禅改历服色等事。但窦太后“治黄老言,不好儒术”,使人陷害赵、王,两人被迫自杀。六年后, 窦太后去世, 武帝复召儒生公孙弘等。至太初元年, 汉武帝实行改制,“正历, 以正月为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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