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绿色食品 橙汁和浓缩橙汁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橙汁、浓缩橙汁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获得绿色食品标以 Sn 计) , mg/kg
≤ 100
≤ 100
注:表 2 中浓缩橙汁的砷、铅、铜和锡
4 项指标是复水到原橙汁浓度
( 可溶性固形物≥ %)
测定的。
微生物学要求
罐装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瓶装和软包装微生物学项目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
3
项 目
指 标
细菌总数 ( 菌落数 ) ,个 /mL ≤ 100
大肠菌群,个 /100mL ≤ 6
致病菌 ( 指肠道致病菌、致病性球菌等 ) 不得检出
注:浓缩橙汁指标是复水到原橙汁浓度 ( 可溶性固形物≥ %)测定的。
试验方法
本试验所用水是指蒸馏水或相同纯度的水,所用试剂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分析纯。
取样
见第 7 章检验规则。
感官检验
感官检验方法
橙汁的感官检验以
3~ 6 个样品为一组,提供给
3 名以上经验丰富的评尝员。
取 5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样品杯 ( 或 100mL小烧杯 ) 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透明度、浊度,检查其有无可见杂质。
被测样品容器开启后,倒入洁净的样品杯中,立即用嗅觉仔细鉴别被测样品的气味,用味觉品尝其滋味,检查有无异味,每次品尝样品前,须用清水漱口。
检验结果的评定
感官检验结果汇总评定见附录
A。规定 80 分以上的为绿色食品。
理化检验
可溶性固形物的检验按
GB 12295 规定执行。
总酸的检验按 GB 12293 规定执行。
总糖 ( 以转化糖计 ) 的检验按 GB 6194
规定执行,样品直接取橙汁。
甜味剂糖精钠的检验按
GB/T
规定执行。
苯甲酸钠的检验按
GB/T 规定执行。
山梨酸的检验按
GB/T
规定执行。
着色剂的检验按
GB/T
规定执行。
砷的检验按 GB/T
规定执行。
铅的检验按 GB/T
规定执行。
铜的检验按 GB 12284 规定执行。
锡的检验按 GB 12287 规定执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按
GB 规定执行。
细菌总数的检验按
GB
规定执行。
大肠菌群的检验按
GB
规定执行。
致病菌的检验按
GB
和 GB 规定执行。
商业无菌的检验按
GB
规定执行。
检验规则
产品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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