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行》-李白
《侠客行》的作者是李白,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62卷第26首。这是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是李白乐府三十首之一,收录于《 共 14 页
完事以后,拂衣而去,不露一点声,深藏身名。
有时空闲,步过信陵郡,来点酒饮,脱剑横在膝前。
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
三杯下肚,一诺千金,义气重于五岳。
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气吞虹霓。
朱亥挥金槌杀大将窃兵符救赵,使邯郸军民大为震惊。
朱亥与侯嬴真千秋万古二壮士,声名煊赫大梁城。
身为侠客纵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
谁能学杨雄那个儒生,终身在书閤上,头发白了,还在书写《太玄经》。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憧憬。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其次个四句写侠客超群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理想。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终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到达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仍旧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当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英勇。侯主要是智谋取胜。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理想。
前人有曰:借他人故事,浇自己块垒。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
我们知道,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兴旺,全国经济日益旺盛,城市商业兴隆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下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特殊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那么,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这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理想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李白这首《侠客行》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旨的。
《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大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起先: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场、风貌,就活灵活现的呈现在目前了。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大的写物,而是到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场而写物。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子豪纵、大方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志向人格而憧憬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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