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元停车费怎就变成了25万
徐家平 闫张钱 徐 莹 2006年5月20日,北京的一位刘小姐将23万元人民币,交到了江苏省连云港市“全家福超市”办公室主任的手上,完了还诚恳地望着主任,颤抖地提出要求:“能不能麻烦你们在检察官跟前替下来就掏出手机四处打电话,坐在一边的主任不一会儿就听明白了:难怪她这么牛,原来她曾经在连云区工作过,后来辞职去了北京,发展得还不错。所以她自视甚高,觉得这世上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撞一个女工算什么,肯定会有人帮她摆平。
办公室主任提出,鉴于女工正在治疗中,刘小姐应先拿出2万元给医院,若想一劳永逸彻底解决问题,应付4万元为宜。
刘小姐没想到4元停车费一下子涨了1万倍,顿时脸色铁青,坚决拒绝。但医院的治疗费是肯定不能拖的,她不得已先拿出2万元,可其他的她不愿再掏了:凭什么要我掏那么多,她不还好好的活着吗?
三次做鉴定 拒绝赔偿
此后,双方进行了多次交涉。主任提出让她承担4万元的损失,她根本不理,提出要做鉴定。于是,超市委托南京的一家机构进行鉴定。该机构经多方检查,确定女工的受伤害程度为7级。
在北京的刘小姐一听,根本不信:“哪有那么重啊,我当时只是轻轻拖了她一下,哪至于伤得那么厉害,纯粹是敲诈勒索。”她委托北京的一家机构做鉴定。几个月过去后,出来的结果让她大吃一惊:竟然是4级。
刘小姐不服这口气,只好回过头来再请南京那家机构做鉴定。又是几个月过去,坚定的结果自然还是和上次一样。刘小姐叹了口气,似乎觉得这个结果也还可以。前后三次鉴定,花费了一年半时间,到她认可时已到了2006年初。
谁知事情又出现变故。那女工经医院治疗,总算恢复了一点意识,但已丧失劳动能力,这意味着她的余生只能由人供养。她丈夫本是海上船员,每月收入都在万元左右,现在只好歇在家里侍候她,经济损失惨重。因此,赔偿数额已由4万元飙升至15万元。刘小姐一听花容失色,真想不到啊,原本4元钱的事,怎么就膨胀到这么大数额了呢?
刘小姐原本在连云区也聘请了一个律师,那律师知道这一切并没有违背法律规定,都有据可查,合理合法,劝她认真考虑这些要求。可是,刘小姐竟然把律师的好心当成驴肝肺,认为她是与当地人串通一气来整她,因此她严厉斥责律师是卖主求荣。律师再三给她解释法律条文,但无济于事。后来律师再打电话过去,她干脆置之不理了,至于“全家福超市”的电话,她更是理都不理。
为此,迫不得已,“全家福超市”于2006年2月,向连云区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的请求。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此案的情节及造成的后果足够按刑事责任处理,便于2006年初同意了“全家福超市”所提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
为了防止白忙一场,该超市还提出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的请求。由于操作程序复杂,后果难以预料,法院起初没有同意。后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后认为,“全家福超市”的要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只要努力一下也能够实施。“全家福超市”这几年经营有方,遵纪守法,为连云区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法院作为执法机关,理应为他们保驾护航,建议法院应准许他们诉前保全的要求。
于是区法院同意对刘小姐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并立即于3月1日办理手续。当天办好手续后,执行人员马上驱车赶往北京。第二天早晨刘小姐刚起来,执法人员就来到她的面前,按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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