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7日在崇川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国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业务绩效位居全市先进行列,为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首批“公正司法示范点”等荣誉27项,50人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
一、宽严相济化解矛盾,着力加强社会稳控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保障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503件711人,批捕441件60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22件1377人,起诉848件1096人,有罪判决率100%;刑事案件受理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增长42%和33%,人均办案数继续位居全市第一。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先后办理了章某故意杀人、万某等人抢劫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弘扬了社会正气。集中开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票犯罪等经济案件专项打击行动,全年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8件52人,起诉81件106人,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健康安全,办结此类案件3件10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的原则,准确把握宽严尺度,综合考虑办案效果,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慎重批捕和起诉,依法从宽处理。全年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过并积极赔偿损失的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50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积极修复社会关系。以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继续落实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注重教育感化,尽量采用轻缓强制措施,未成年人案件不捕率为73%,同比上升35%。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紧紧围绕区委“项目落实年”工作部署,深入街道社区调研,积极关注、适应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动向,先后出台了服务观音山新城开发和保障区委“双百”项目建设多项检察工作意见。不断健全信访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首办负责、领导包案、责任倒查等工作制度,
广泛开展信访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全面、全程开展执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对每一起案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与公安崇川分局会签《关于建立刑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确保检察环节不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着力防控了南通日报印刷有限公司李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等4件可能赴省进京上访重大案件,全年成功化解信访案件13件,未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涉检信访和涉检重大舆情事件。
二、惩防并举推进反腐,着力提升社会廉洁
认真贯彻中央、高检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惩防结合,注重标本兼治。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全年立案查处大要案15件17人,侦查终结13件14人,判决15件16人,有罪判决率为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80万元。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和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职务犯罪案源不断拓宽;探索反贪、反渎一体化侦查模式,整合办案资源,职务犯罪查办效率不断提高;办案工作区率先完成改造并通过省检察院验收,职务犯罪侦查水平不断提升。集中开展医疗卫生和环保系统专项办案活动,共立案查办10件10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反贪局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全年立案3件3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4件6人,判决4件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1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37号文件,主动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反渎职侵权工作,争取更多支持。狠抓线索初查、取证突破等重要关节点,通过对接行政执法平台,努力破解“案件线索发现难”;通过聘请侦查专家指导,努力破解“案件侦查突破难”,反渎职侵权案件质效稳步提升。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受害人权益保护,成功办理了张某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并在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为受害人追回了被骗的价值百万元的房产。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始终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全年共开展职务犯罪分析22次,发出检察建议12份,整改落实率为100%。创设公共廉政宣传平台,在辖区营运的1000多辆出租车上滚动播放廉政警言,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廉政氛围。创新预防模式,强化对南通大学城配套服务功能区等28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利用“南通星光耀广场”等重点项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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