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勒模型-名词详解
米勒模型(Miller Model)或称:回归的MM理论——同时考虑了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MM模型
了米勒模型:Vg=Vu[1-(1-Tc)×(1-Te)/(1-Td)×D]
其中:Vg——有负债公司的市价
Tc——公司所得税率
Td——债权收益税率
Vu——无负债公司的市价
Te——股权收益税率
D——负债的市价
从上述模型中可以看出:
当[1-(1-Tc)×(1-Te)/(1-Td)]>0时,企业负债融资可增加企业价值。
具体地说.当债权收益税率为O或股权收益税率大于或等于债权收益税率时。该不等式显然成立,此时企业负债融资可增加企业的总价值;当股权收益税率低于债权收益税率且债权收益税率为非累进税率时,如果此时不等式仍然成立,那么企业负债融资可增加企业价值;当股权收益税率低于债权收益税率且债权收益税率为累进税率时。如果此时不等式仍然成立。那么要使投资者愿意购入债权。企业只有提高债权的利率.使投资者购人债权获得的课税后收益大于或等于购买股权并进行风险因素调整后获得的课税后收益。
当企业负债融资越多,投资者的利息收入越高。课税等级也越高。税负越来越重。最后Td的升高使[1-(1-Tc)×(1-Te)/(1-Td)]>0不再成立,此时企业负债融资产生的节税收益已不能抵补负债的利息开支,此时企业就会放弃负债融资.否则企业的总价值就会下降。这样企业负债与股权的均衡状态就形成了.这个均衡状态是由企业所得税率、债权收益税率,股权收益税率以及投资者的课税等级所决定的。
即当边际节税利益等于边际个人所得税时,负债比处于均衡状态。
(一)债权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
假设股权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20%及企业所得税税率30%,保:t-t不变,债权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依次为1O%、44%,50%,代入1-(1-Tc)×(1-Te)/(1-Td),有:
1-(1-30%)×(1-20%)/(1-10%)=1-70%×80%÷90%=
1-(1-30%)×(1-20%)/(1-10%)=1-70%×80%÷56%=-(1-30%)×(1-20%)/(1-50%)=1-70%×80%÷90%=-,当[1-(1-Tc)×(1-Te)/(1-Td)]>0时,负债融资可增加企业价值:[1-(1-Tc)×(1-Te)/(1-Td)]<0时,负债融资会减少企业价值。假设.当股权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2O%,企业所得税税率30%,债权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O%时,使[1-(1-Tc)×(1-Te)/(1-Td)]>0成立,拥有负债的公司价值比没有负债的公司价值小:当股权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20%,企业所得税税率30%,债权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4%时,使[1-(1-Tc)×(1-Te)/(1-Td)]=0成立,则拥有负债的公司价值与没有负债的公司价值相等.此时,税收屏蔽作用消失。
(二)股权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
假设债权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20%及企业所得税税率30%保持不变,股权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依次为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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