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偏差管理规程
起草人
日期
20 年 月 日
审核人
日期
20 年 月 日
批准人
日期
20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20 年 月
检验偏差管理规程
起草人
日期
20 年 月 日
审核人
日期
20 年 月 日
批准人
日期
20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20 年 月 日
颁发部门
质量部
分发部门
质量控制部
1. 目的
建立检验偏差管理规程,处理检验时偏差产生,得出错误结论。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度和精密度,符合各检验品种之规定。
2. 范围
质量部、车间中控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操作。
3. 职责
起草:QC 审核:质量保证部负责人 批准人:质量管理负责人。
QC实施本规程。
QA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4. 内容
减小偶然误差:在检验操作前,首先检查各品种的检验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测检条件(温度,湿度,使用电压,光照等)是否与操作环境一致。不符时,应调整至规定范围。
减小系统误差(重复测定时重复出现,由某种确定原因引起)。
严格按各品种所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步骤进行检验。
检验操作前,检查整个操作过程中,所要用到的仪器、量具是否有校检合格标识,且在校检期内并符合使用精度要求;查看仪器上一次使用记录,仪器有无异常情况;检查整个操作过程中,所要用到的各种化学试剂、试液、滴定液、指示剂等的纯度、级别是否符合检验要求,均在质量效期内,无变质现象。如不符,则不得继续使用。
各检验方法相对偏差限度规定如下:
公式:相对偏差=×100%
检验方法
相对偏差限度
高效液相色谱(HPLC)法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UV)
≤%
气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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