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加强我市药品使用的科学监管,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加强我市药品使用的科学监管,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体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工作中心,全面落实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强化监管职能,全面规范药品使用秩序,进一步提高药品市场监管水平. ﻭ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敦促包括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戒毒机构等在内的药品使用单位,严格依据本《规范》建立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 ﻭ 三、实施方案 ﻭ 针对药品使用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条件差异大的特点,采取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方法,整个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月-3月)
根据我局工作部署,确定2012年2月-3月为宣传发动、培训阶段,期间向各药品使用单位转发放《规范》,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计生服务部门、乡镇社区服务站及厂企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药品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规范》学习培训班,突出培训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增强《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
2、组织实施阶段(3月-8月) 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稽查科负责药品使用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并指导药品使用单位对照《标准》要求进行自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单位自查报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硬件建设,完善管理软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进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药品使用单位自查认为达到《标准》后,申请检查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ﻭ 3、检查确认阶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使用单位的申请情况,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具体安排:
2012年3月至6月,检查个体诊所、厂企卫生室等。 ﻭ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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