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讲解
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国税发84号,以下简称<方法>,这是适应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须要,进一得税税前扣除的全部原那么就隐含在上述这句话中。
、合法和合理是纳税人经济制活动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根本原那么。
1〕真实性原那么;真实性是首要条件,除税法规定的加计费用扣除外,任何费用,除非确属已经真实发生,否那么申报扣除就可能被认定为税行为;任何不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就没有接着其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必要。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任何费用必需能够供应证明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足够“的“适当“凭据。足够和适当要依据实际状况来判定。依据会计法和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需供应发票的,发票就是适当的凭据;可以自制凭证的,工资费用安排表、折旧费用安排表等就是适当凭据;境外购货,假如没有境外发票,进口报关单也是适当凭据。足够与否于否依靠于税务人员的职业判定实力,纳税人的诚信度凹凸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工资费用安排表加上雇员的名册、劳动合同及领取工资的签单等在一般状况下就足够证明工资费用的真实性,但假如是一个有屡次偷税记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能还会实际抽查必须数量的雇员是否确有其人。除税法有特定要求,纳税人在申报扣除费用进不须要同时供应证明真实性的资料,但是,只要税法有要求,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要求,纳税人必需供应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适当凭证。
2〕合法性自不待言的,不管费用是否实际发生,或合理与否,假如是非法支出,假如不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即便按财务会计法规或制度规定可以作为费用,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合理性原那么;税前扣除的费用在真实、合法的根底上必需符合合理性的要求。合理性原那么是最难驾驭的原那么。合理性是指费用是正常的和必要的、计算和安排方法应当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假如费用的发生既是为了经营目的,又是为了投资者个人目的;既与经营活动有关,又与非经营活动有关,就必需进展合理安排。
须要特殊留意的是,由于税前扣除的“必要正常“与否,费用安排合理与否,须事后对经营费用的可取性和有效性进展分析判定,因此,必需有抑制地运用这些规定,以保证纳税人真正的经营活动的费用能够扣除。鉴于目前我,对纳税人扣除费用的必要性、正常性和合理与否原那么上必需以个案形式报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国家税务总局会从实际启程,有创见地领悟、说明和运用“合理性“规定。一般不二度推想纳税人的经营决策,不否认对于日后被证明是无效的或不当的开支的扣除。因此,纳税人保存事先决策的凭证资料是特别关健和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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