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房屋征迁工作交流发言
1 2022 年房屋征迁工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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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房屋征迁工作交流发言
空房屋交付拆除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及交房时间给予一定奖励。其中: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 1-10 天签订协议的,给予200 元/㎡奖励;11-20 天签订协议的,给予 150 元/㎡奖励;21-30天签订协议的,给予 101 元/㎡奖励,征收决定公告 30 日后不予任何奖励。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拆建并重、和谐发展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协调、长远发展,全面启动了城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棚户区、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房屋征迁工作,多次亲临现场指挥调度,现场解决有关工作难题。市政府成立了双拆督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市房屋征迁推进大会和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房屋征迁工作的快速高效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
根据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打造***园林城市这一奋斗目标,把城市***房屋征迁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品位的切入点,并将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迁列入重点工作计划,既解
决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问题,同时,又解决了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问题。
(二)部门协调配合,主动服务大局
在征迁工作中,按照职责分工,市征收办与相关责任单位及各属地街道(镇)加强分工协作,相互支持配合。征收办牵头负责,抓总体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跟踪督办,属地街道(镇)抓好各自的征迁工作,其它相关部门也都各司其职,主动服务于征迁工作大局,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我们建立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按时对房屋征迁工作进行通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督办整改;建立了督查制度,组建双拆督查小组全天候、不间断地对拒不配合征迁工作的机关公职人员进行督查督办,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缴纳风险保证金,对工作成绩突出,高效完成征迁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给工作推进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健全完善一系列制度,各责任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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