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定区江桥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嘉教〔2021) 9号《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2021年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现就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 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该居住地址如有跨街镇、跨区(即人户分离)及外省市 来沪人员租赁房屋,同样按“五年限一”政策规定操作。不符合“五年限一”条 件的学生,按同类排序靠后的方式安排入学。
四、招生计划
招生班级数:6个
班额数: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每班控制在45人之内。
对口学区范围:江桥镇高潮村、幸福村、先农村(曹安路以南)、江丰社 区(曹安路以南)、曹安社区、江宁社区、江安社区、嘉华社区、江华社区、金 旺社区、华庄村、沙河村、五四村、江佳社区、富友社区、中心村(高潮)、嘉 远社区
五、排序方法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结合学 校实际,入学排序办法如下:
(一) 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报名本校对口学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2) 报名本校对口学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校对口学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 龄儿童。
(4)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校对口学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
(5) 报名本校对口学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 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校对口学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 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 胎、二胎除外)。
人户一致的对象:本校对口学区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 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 外祖父母。
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儿童本人户籍 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 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 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二) 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 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 本区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非直系 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 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4) 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租房。
(5)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 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
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 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
学校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镇、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如仍有空余学额, 由镇教委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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