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解答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问题
随着高净值个人和家庭的海外身份安排、全球资产配 置,跨境财产、不同身份相关的遗产继承所带来的法 律、税务问题的讨论越来越热。比如:我在香港的房 产如果变成遗产,应该走怎样的继承程序?股票和房 产作为遗产一文解答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问题
随着高净值个人和家庭的海外身份安排、全球资产配 置,跨境财产、不同身份相关的遗产继承所带来的法 律、税务问题的讨论越来越热。比如:我在香港的房 产如果变成遗产,应该走怎样的继承程序?股票和房 产作为遗产,继承适用的法律一样吗?我是香港身 份,继承母亲在国内的遗产,应该适用大陆还是香港 的法律?区别在哪里,潜在风险又在哪里?。
今天我们以香港为例,分析遗产继承中的实践操作, 讨论跨境继承中需要思考的重要角度和问题。本篇基 于《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问题》摘要、整理。
内地与香港跨境遗产继承问题
在香港和中国内地两地均有资产配置的客户经常会遇 到中港跨境遗产继承的问题,比较常见的有两种:
—种是中国内地居民过世后,其在香港的银行留有资 金或股票,或在香港有房产,这些在香港的资产需要 在香港办理遗产继承;
另外一种情况是香港居民过世后,他在内地留有房产 或在银行留有资金,他的内地的资产需要在内地办理 遗产继承。
香港与内地跨境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谁具有继承 权?
香港与内地在确定继承权这一点上的法律是相同的, 即不动产(如房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而动产 则适用被继承人居所(domicile)所在地法律。也就是 说,如果是中国内地人在香港留有遗产,则在香港的 房产,需依照香港的法律规定来决定谁有继承权;而 在香港银行账户里的现金和股票,则依照被继承人的 居所地即内地的法律来决定谁有继承权。同理,如果 是香港居民在内地留有遗产,则在内地的房产,根据 内地的法律来决定谁有继承权;而在内地银行的现 金,则依照被继承人的居所地法律即香港的法律来决 定谁有继承权。
香港与内地关于继承权先后顺序的不同规定
按照中国内地的法律,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 偶、父母、子女)之间平均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如 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世,则由在世的第二顺序继 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按照香港的法律,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或子女,则其 父母无继承权;如果既有配偶又有子女,则配偶获得 固定数额(50万港币)及剩余部分的一半,剩余部 分另一半归子女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香港与中国内地最大的区别在于内地继承法第一顺序 继承人含父母,而香港继承法总体来说对配偶更有 利,对父母并不那么有利。
跨境遗产继承适用法律VS继承事务管辖权
与法律理论不同的是,在实务(即,对于财产的裁 决、处理)中,不论动产还是不动产,财产位于哪个 区域,就由哪个区域行使继承事务管辖权。
内地居民在香港的遗产,怎样处理?
如遗产属于房产等不动产,遗产管理人将依照香港法 律决定,应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办理遗嘱认证(如果 是遗嘱继承)或者申请办理遗产管理令(如果是法定 继承或虽有遗嘱但遗嘱没有指定执行人)。
如果属于银行存款或股票等动产,则香港高等法院会 根据内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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