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及其平衡表;土地利用规划及其平衡表等内容。
,应包括对土地资源的特点、数量、质量与潜力进行综合评估或专项评估。
、史迹、生态等保护区用地
▲
甲3
风景恢复用地
独立于景点以外的需要重点恢复、培育、涵养和保持的对象用地
▲
甲4
野外游憩用地
独立于景点之外,人工设施较少的大型自然露天游憩场所
▲
甲5
其他观光用地
独立于上述四类用地之外的风景游赏用地。如宗教、风景林地等
△
乙
游览设施用地
直接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于景点之外的旅行游览接待服务设施用地
▲
乙1
旅游点建设用地
独立设置的各级旅游基地(如部、点、村、镇、城等)的用地
▲
乙2
游娱文体用地
独立于旅游点外的游戏娱乐、文化体育、艺术表演用地
▲
乙3
休养保健用地
独立设置的避暑避寒、休养、疗养、医疗、保健、康复等用地
▲
乙4
购物商贸用地
独立设置的商贸、金融保险、集贸市场、食宿服务等设施用地
△
乙5
其他游览设施用地
上述四类之外,独立设置的游览设施用地,如公共浴场等用地
△
丙
居民社会用地
间接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居民社会、生产管理等用地
△
风景区用地分类表
07
08
耕地
草地
09
水域
10
滞留用地
备注
年,现状总人口万人。其中:(1)游人—⑵职工(3)居民—
年,规划总人口万人。其中:(1)游人—⑵职工(3)居民—
06
丙1
居民点建设用地
独立设置的各级居民点(如组、点、村、镇、城等)的用地
△
丙2
管理机构用地
独立设置的风景区管理机构、行政机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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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3
科技教育用地
独立地段的科技教育用地。如观测科研、广播、职教等用地
△
丙4
工副业生产用地
为风景区服务而独立设置的各种工副业及附属设施用地
△
丙5
其他居民社会用地
如殡葬设施等
O
丁
交通与工程用地
风景区自身需求的对外、内部交通通讯与独立的基础工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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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1
对外交通通讯用地
风景区入口同外部沟通的交通用地。位于风景区外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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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2
内部交通通讯用地
独立于风景点、旅游点、居民点之外的风景区内部联系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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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3
供应工程用地
独立设置的水、电、气、热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
丁4
环境工程用地
独立设置的环保、环卫、水保、垃圾、污物处理设施用地
△
丁5
其他工程用地
如防洪水利、消防防灾、工程施工、养护管理设施等工程用地
△
戊
林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风景林不包括在内
△
戊1
成林地
有林地,郁闭度大于30%的林地
△
戊2
灌木林
覆盖度大于40%的灌木林地
△
戊3
苗圃
固定的育苗地
△
戊4
竹林
生长竹类的林地
△
戊5
其他林地
如迹地、未成林造林地、郁闭度小于30%的林地
O
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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