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升旗手、护旗手选拔制度
【活动目的】:
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将自己与祖国牢牢联系在一同,立报国之志,激报国之情,效报国之行,激发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活动对象】:
小学升旗手、护旗手选拔制度
【活动目的】:
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将自己与祖国牢牢联系在一同,立报国之志,激报国之情,效报国之行,激发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活动对象】:
1—6年级各班级
【活动要求】:
一、荣耀升旗手名额:
每班升旗手2名,升旗手介绍人1名。各班自主评比。
二、荣耀升旗手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被评比担当荣耀升旗手、护旗手。
1、受到学校或上级表彰的优异学生;
2、兴趣爱好特长突出,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并获奖的突出者;
3、思想道德崇高,弘扬节俭节俭、拾金不昧、老实守信、知恩感恩等有典型突出事例,受到社会或学校或班级公认;
4、各科学习成绩进步明显,受到本凯旋生公认好评;在学校里注意言行举止,讲普通话,与同学之间相处和睦。
三、争当“荣耀升旗手”详细安排:
1、被通知参加下周仪式的班级由班主任在前一周的周三前组织全班学生民主评议介绍,于周四上交荣耀升旗手介绍名单、升旗手、护旗手基本情况及事迹(简要介绍,字数在100字以内)以及国旗下发言学生名单和发言稿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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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介绍批准的荣耀升旗手参加下一周的升旗。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升旗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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