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
山西省儿童医院
刘克战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
2009年12月25日
卫生部发布
第3条、第8条和第43条指出: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病室,有条件的综合 新生儿病室应当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患感染性疾病者严禁入室;
第11条、第23条、第33条指出:
新生儿病室应当保持空气清新与流通,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15-30分钟,有条件者可使用空气净化设施、设备;
第11条、第23条、第33条指出:
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施,每个房间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干手设施或干手物品,洗手设施应当为非手触式。
根据这些要求在病室设置时要充分考虑感染区域与非感染区域的划分,医生查房时的顺序及走向,接病人入院、送病人出院、病人外出检查、家属探视通道等。见图。?
探视通道
更衣室
值班室
有陪病室
有陪病室
有陪病室
足
月
室
光
疗
室
早
产
儿
室
监
护
室
检查室
卫生间
治疗室
沐浴室
护理站
医办室
消毒间
接待
治疗室
沐浴室
第 35 条指出:
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标准。
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第 35 条指出:
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三)呼吸机湿化瓶、氧气湿化瓶、吸痰瓶应当每日更换清洗消毒,呼吸机管路消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 35 条指出:
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四)蓝光箱和暖箱应当每日清洁并更换湿化液,一人用后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和蓝光箱时,应当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
第 35 条指出:
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五)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
第 35 条指出:
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六)患儿使用后的奶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或微波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温或高压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洁消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要定期清洁与消毒。
第 35 条指出:
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七)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当保持清洁,每日至少更换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元要进行终末消毒。
第 35 条指出:
第 24 条指出:
配奶间环境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配奶间工作人员应当经过消毒技术培训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以下是我们科对呼吸机、暖箱、奶嘴等清洗消毒的操作流程:
呼吸机清洗消毒的操作流程
暖箱清洗消毒的操作流程
奶嘴清洗消毒的操作流程
第21条、第38条、第39条指出
对患具有传播可能的感染性疾病、有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新生儿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作标识;
第21条、第38条、第39条指出
发现特殊或不明原因感染患儿,要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所用物品优先选择一次性物品,非一次性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第21条、第38条、第39条指出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儿前后均应当认真实施手卫生,诊疗和护理操作应当以先早产儿后足月儿、先非感染性患儿后感染性患儿的原则进行,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操作时应当戴手套,操作结束后应当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第12、13、14、15、16条
对新生儿病室的医生和护士人数及资质作了明确的规定:
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床位设置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1以上,:1以上。
第12、13、14、15、16条
对新生儿病室的医生和护士人数及资质作了明确的规定:
新生儿病室医师应当有1年以上儿科工作经验,并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6个月以上,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等基本技能和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控制技术,具备独立处置新生儿常见疾病的基本能力。
对新生儿病室的医生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课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