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稿) 第一条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测评学生为学期(年)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异动不参加当年素质测评。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评优评先、奖助专学金评定、助学贷款、组织发展、就业推荐、专升本推荐、综合鉴定材料撰写的根本依据。第四条素质综合测评由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政治辅导员协调,班主任具体指导,以同年级同类别同专业为单位,学生评议小组具体实施,每学期测评一次并公示,每学年汇总后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学生处备案。第五条综合测评成绩由考试(含考试和考查)成绩和德育成绩两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测评总成绩= (考试+ 考查) ﹡ +德育成绩﹡ 1. 考试成绩=考试( 60 分以上)+考查*+ 缓考*+ 补考(≥ 60=60 )+ 作弊缺考(0) 2、德育成绩= 德育基础分+ 附加分+扣分第六条德育成绩的计算办法一、德育基础分为 60分,附加分不超过 60分,德育总分每学期不超过 120 分。二、本学期德育成绩低于 50分,相当于挂科一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三、附加分的计算: 1. 学生干部按照考核优、良、合格、不合格等次加分,各等次比例为 2:3:3:2 。类别分会主席, 团总支副书记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正(副)部长,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委员,社团主要负责人干事、班委, (校报、安青) 编辑记者、党小组组长教学、安全、心理信息员等) 优秀 15 12 1084 良好 12 10852 合格 108631 不合格 0 0000 备注:a、学生干部组织活动属干部本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原则上不再加分。 b 、考核标准:优秀:取得校级以上荣誉。良好:取得学院级荣誉。合格: 未获得任何荣誉也未被通报批评。不合格:在过去的半个学年内被通报批评。 2. 集体荣誉加分集体荣誉荣誉级别加分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一般成员国家级先进集体 20 15 10 省级先进集体 1085 市级先进集体 653 校级先进集体 543 院系集体荣誉 322 校级文明宿舍 503 院系文明宿舍 302 备注:集体荣誉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与一般成员不重复加分。 3. 单项荣誉加分(单项获多层次荣誉的该项按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个人荣誉(文体、科技等各类竞赛) 荣誉级别加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 20 15 10 省级 1085 市级 653 校级 443 院系级 222 备注: a 、单项荣誉加分除以上外, 校级积极分子一律加 2 分,可重复累加不超过 3 次;院系积极分子一律加 1 分,可重复累加不超过 3 次。 b 、各类积极分子指是: “学校各类积极分子”:未担任任何职务,但协助其他院系、社团、组织等组织的活动。加分需要被协助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方可加分。“院系各类积极分子”:各班未担任任何职务的同学但平时表现积极。此类加分需要通过班主任或辅导员认可。 10分,国家励志奖学金 8分。不依照第 3条标准。 5分,二等奖每人加 3分,三等奖每人加 2 分, 获得名次者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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