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丹参滴丸治疗冠心病的临床观察
吴 忠 吴清柳 乔 平 廖 旺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1349(2007)09-0880-01
冠心病是常见病,其发病率和复方丹参滴丸治疗冠心病的临床观察
吴 忠 吴清柳 乔 平 廖 旺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1349(2007)09-0880-01
冠心病是常见病,其发病率和病死率高居首位。本研究应用复方丹参滴丸(天津天士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病人28例,取得较满意疗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选择2006年1月-2006年7月在我院诊断为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病人,按常规治疗(包括常规抗心绞痛药物如肠溶阿司匹林、硝酸酯类、β受体阻滞剂、血管转化酶抑制剂、发作时含化硝酸甘油等)心绞痛症状改善不明显或心电图改善不明显者,共入选28例。
治疗方法:在原治疗方案基础上加用复方丹参滴丸每次10粒,每日3次,随访观察2周及4周。
疗效判定标准:根据1979年中西医结合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及心律失常座谈会修订的冠心病心绞痛及心电图疗效评定标准制定。
心绞痛轻重分级以总积分计,轻度≤8分;中度9分~16分;重度≥17分。
心绞痛疗效标准:轻度,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为显效;疼痛发作次数、程度及持续时间有明显减轻为有效;症状基本与治疗前相同为无效,疼痛发作次数、程度及持续时间有所加重(或达到“较重度”标准)为加重。;症状减轻到“轻度”的标准为有效,症状基本与治疗前相同为无效;疼痛发作次数、程度及持续时间有所加重(或达到“较重”度标准)为加重。重度:症状基本消失或减轻到“轻度”到标准为显效;症状减轻到“中度”的标准为有效,症状基本与治疗前相同为无效,疼痛发作次数、程度及持续时间有所加重(或达到“重度”标准)为无效。
心电图疗效评定标准:显效,心电图恢复至“大致正常”或达到“正常心电图”;有效:ST段的降低,,但未达正常水平,在主要导联倒置T波改变变浅(达25%以上者),或T波由平坦变为直立,房室或室内传导阻滞改善者;;加重:治疗后ST段降低加重,或T波由平坦变为倒置。
2 结 果
心绞痛症状改善情况:观察前心绞痛症状轻度6例,中度10例,重度12例,治疗两周后显效15例,有效8例,无效5例。治疗4周显效18例,有效8例,无效2例。
心电图疗效:治疗前心电图异常轻度4例,中度12例,重度12例;随访2周显效12例,有效6例,无效10例;随访4周显效10例,有效10例,无效8例。
3 讨 论
复方丹参滴丸由丹参、三七、冰片组成,采取现代药剂学技术,药物以分子或液体微粒存在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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