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刍议
田秀群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录和会计报告行为,2011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拟于2013年1月1日起在我国小企业实施。这既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又小企业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刍议
田秀群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录和会计报告行为,2011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拟于2013年1月1日起在我国小企业实施。这既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又一成果,也是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一次变革。《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有关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内容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而长期待摊费用又是企业会计核算中的一个特殊项目,容易被企业作为调节利润的工具。所以,笔者就其有关问题作如下探讨,以期对即将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组织会计核算的小企业有所裨益。
一、小企业长期待摊费用及其核算内容的确认
在财务会计核算中,由于会计分期的存在和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本期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承担的费用支出应作为已付待摊费用核算。依据摊销期限的不同,现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将其区分为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期限为一年或者一年以内的,确认为待摊费用。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将其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小企业“待摊费用”科目,将原来通过“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的摊销期限较短的那部分已付待摊费用在支付时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但摊销期限较长,金额较大的已付待摊费用仍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项目核算和报告,并且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后,长期待摊费用项目核算内容更加丰富,对会计信息的影响会更大。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税法精神,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内容如下。
(一)已经提足折旧额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 在企业固定资产核算实务中,尽管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一般依据其预计使用年限加以确定,但是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和折旧年限不可能完全一致,可能会出现会计上已经提足了固定资产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尤其对于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而言更是这样。如企业的房屋建筑物法定最短折旧年限是20年,但一般情况下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使用年限都在20年以上。对于已经提足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项目确认。由于固定资产种类较多,实际工作中并非所有已提足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都可以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必须是改变了房屋建筑物结构,并且延长了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支出,不是针对房屋建筑物改建且延长了使用年限的其他固定资产改造支出以及即是属于房屋建筑物改建但不能延长其使用年限的,都不能确认为本项目核算。
(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 目前,企业增加固定资产的方式除了购买和自行建造以外,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也是主要方式之一,尤其是对于小企业而言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可能更加普遍。因此,小企业应重视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因为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并没有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权转移给承租方,所以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企业可以通过“租入固定资产备查登记簿”进行备查核算。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如果不能直接使用,而是需要经过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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