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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状(范本).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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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 /49 刑事申诉状(范本) 刑事申诉状本 1 申诉人:刘×× 被害人死者刘× 平之兄,男, 31岁,汉族, ×× 市人案由: ×× 市高级人民法院×× 高刑终字第×× 号判决书对于杀人犯彭×× 在定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 认定的事实亦有出入。申诉请求: 请求终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 重新审理此案。事实和理由: 1 判决书定彭×× 为伤害致死人命罪是不恰当的。我认为彭应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刘× 平并未对彭或其他人造成任何人身威胁,彭×× 没有必要用三棱刮刀来主持“正义”。他如果真是出于“正义”, 不是出于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 在刘× 平赤手空拳的情况下, 完全可以采取劝阻和以理服人的方法。为什么要选择最要害的部位——心脏, 并一刀剌死刘× 平呢?2 判决书认定事实有出入。判决书说修建队书记要去医院看病,刘× 平进行拦截和挑衅, 这与事实不符。事实是: 我母亲多次去找×× 镇修建队要求解决工问题, 遭修建队队长袁×× 毒打。为此,我母亲找到×× 区委和×× 法院, 但都未处理, 仍叫我母亲找修建队书记。6月 19 日我母亲找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2 /49 到书记杨×× 后, 又遭到书记的打骂。然后书记要坐卡车上医院, 我母亲拦车不让去, 因他打了我母亲, 问题还没有解决。可是他们强行把我母亲拉开, 把车开走了。我和我母亲也走路去了医院。在这个过程中, 我弟弟刘× 平根本不在场, 何来的“拦截”和“挑衅”呢? 到了中午餐 12点,刘× 平找我母亲回家吃饭,彭×× 从仓库里拿出三棱刮刀, 一刀剌中刘× 平的心脏然后穿过马路逃跑了。我弟弟怎么会跟他们“挑衅”?彭×× 剌死我弟弟并逃跑, 为什么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3 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书以刑法第 134 条第 2 款之规定, 判处彭×× 有斯徒刑七年,实属定性不当,适用法律错误, 判刑太轻。本案被告人犯的是故意杀人罪, 应按我国刑法第××× 条惩处。为此, 申诉人请求法院对此案重新复查审理, 依法对杀人犯彭×× 从严惩处, 替我弟弟刘× 平伸冤, 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此致××× 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人: ××× ×××× 年×月×日刑事申诉状本 2 申诉人:李华,男,现年 32 岁,汉族,籍贯:重庆市人, 捕前在广东省深圳市打工, 现服刑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3 /49 农三师盖米里克监狱四监区。原一审案号: 6 深中法刑二初字第号原二审案号: 6 粤高法刑终字第号申诉人因抢劫一案, 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6 粤高法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提出申诉。申诉人认为: 原判存在事实认定、诉讼程序及适用法律等方面错误, 导致量刑过重, 申诉人申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重新审理,纠正错误判决。申诉事实与理由: 一、事实认定方面: 申诉人具有立功情节, 但判决书未予以认定。两审《提审笔录》均记载申诉人提出的带深圳东州派出所公安人员抓获李海全当时冒名李海勇的立功情节。申诉人当时认识李海全的舅舅, 知道他常到舅舅处, 就带公安人员到其舅舅处抓他,并告知公安人员李海勇是他弟弟的名字, 李海全才是他的真名。但两审判决书对此均未提及, 更没有认定申诉人具有立功情节。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年4月 17日, 法释 8 号第五条规定, 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包括“……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4 /49 同案犯; ……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这一量刑斟酌情节若得以认定,对申诉人的量刑是意义重大的。二、诉讼程序方面: 二审法院没有依法为申诉人指定辩护人。申诉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二审直至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才宣告判决, 期间 7 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施行, 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于该款是否适用于二审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 7年 11月 12 日,法释 7 号中指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关于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规定, 也应当适用于第二审死刑案件。即第一审人民法院已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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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