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转让宅基地协议书
农村转让宅基地协议书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同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产及宅基地坐落于句容市华阳镇肖杆徐家村,四至分界东至王斌住宅,南至出场肆米,西至笪宅一线,北至调基壹米,房产上下两间及附房,。(因原华建9702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登报作废,暂以此证为准,待重新领证后以新证载明为准)
二、转让金额:双方议定房产及宅基地运用权现价为人民币陆拾陆万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分两次给付。第一次在双方在协议签字之日七日内付500000元,余款在协议签字之日两个月内给付。
四、甲方保证房产及地籍的产权真实合法,受托人应保证受托事务真实有效,并不对乙方的施工、建房权利产生阻碍。
五、产权归属:协议第一次付清款项之日起,房产及宅基地运用权属归于乙方全部,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或再行转让他人,甲方无权干涉。
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全部费用由乙方担当。
六、乙方接收房屋后,在法律、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甲方必需无条件协作乙方办理,土地运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税收、费用由乙方担当。
七、协调和处理: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基建费、装修费、安装费等损失并按合同总价的30%赔偿甲方损失。如乙方违约,应按合同总价的30%赔偿甲方损失。
九、该房产及宅基地如被国家征收,所涉全部拆迁补偿、安置等款项均由乙方享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农村转让宅基地协议书4
出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房屋一处及宅基地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经双方本着依法、同等、自愿、公允、诚信、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样,现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宅基地坐落于汝州市尚庄乡郭楼村组集体规划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宅基地四至为南邻,北邻,西邻,东邻,东西长米,南北宽米,面积平方米。该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同时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屋宅基地运用权为永久性转让,无年期限至,甲方必需保障无其他任何人事单位主见该土地的全部有式运用权,必需协作协调处理好与村委会、基层政府的关系。甲方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有权对此地做出其他相关的处理或自行转让,甲方不得干预。
三、转让价格:甲乙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支付给甲方,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条。
五、产权归属:甲、乙双方协议签字并支付全款之日起,该处房屋宅基地全部权归乙方全部,乙方有权在此房屋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甲方家属、亲属及异性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干涉、争议,否则视为违约。
六、甲方对该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保证甲方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处宅基地及房屋的一样同意。
七、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办理好过户手续,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同时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状况出现,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处理不好,甲方应负责相关赔偿的责任。
八、该房屋宅基地如遇国家、政府村、乡、市级等其他部门占用、征收、拆迁该土地时,需甲方供应相关手续时,甲方不得推辞,由于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全部,与甲方已无关系。
九、违约责任:
1、
农村转让宅基地协议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