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hi45985/ 【范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20XX 年, 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 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 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 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批发企业 1 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 19 个乡镇 360 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20XX 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 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 2 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 2012 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 发放宣传手册 100 0 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 20 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 30 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 500 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 60 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照经营 10 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原则, 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 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 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 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 6个A级要素和 43个B 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公司 3 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 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目前, 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 800 家减至 360 家; 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 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 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 360 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 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 4 爆竹储存事故的发生, 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 1000 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 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励志网/ , 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 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 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 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 增强威慑力, 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 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并结合季节特点,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5 (二) 加强工作协调配合,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 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 2012 年7月 10日至 8月 20 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 查处非法经营网点 10个, 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 50箱, 价值 2万元。通过整治,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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