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开展(kāizhǎn)对象(duìxiàng)个人总结
推优开展(kāizhǎn)对象个人(gèrén)总结
敬爱(jìng ài)的党组织:
大二第二学期已经过半,回忆过去的学习和步骤:
①.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必须请班主任、党员代表出席,团支书主持,班级人员缺席三分之一以上需延期举行),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班主任、党员代表签名;
②.团支部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情况,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上台自我演讲〔可以在黑板上列出〕;
③.支部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即民主投票,可要求候选团员离席回避〕;
④.赞成票到达应到会团员数一半以上的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
⑤.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见附件〕;⑥.上报党支部审核;
⑦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第二条院团委学生会推荐
院团委学生会根据党组织工作要求,按照推优条件不定期进行推优工作。具体步骤:
①.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提出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干部作为推荐对象
②.召开全体团委学生会团员大会③.进行民主评议
④.赞成票到达应到会团员数2/3以上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⑤.对象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见附件〕;
⑥.上报党支部审核
⑦.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条对入学前已被原学校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假设推优材料齐全,那么由党支部对该同学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考察,考察结束后经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按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开展对象的实施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在我校共青团中开展党员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团员作党的开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开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荣耀任务。
第三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开展对象工作〔以下简称“推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根本路线,努力把优秀团员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广阔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四条学校成立“推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党委组织部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学校团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总支书记为组员。
第五条在校团员入党,原那么上应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是党组织开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是优秀团员成为党组织开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第二章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团组织向党组织“推优〞,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根本条件,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真正把团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既要防止求全责备,也要防止放松要求。
第七条“推优〞对象为: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全体团员青年。
第八条“推优〞条件:
〔一〕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熟悉党的根本理论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思想进步,志愿参加中国共产党,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参加党章学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三〕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根底好。
〔四〕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自觉意识,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成绩突出,责任心较强,甘于奉献。第九条凡属于
以下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一〕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二〕获校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三〕在各级〔全国、全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方案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四〕省、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五〕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第十条凡在校期间曾受过校内处分者,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凡被确定为“推优〞对象后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和处分,取消“推优〞资格。第三章推
推优发展对象个人总结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