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教育合作的演进及其启示
The Evolution of European Union Cooperation in Education and Its
Enlightenment
作者:
高耀明/张继龙/王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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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1950年5月9日以宣言形式正式公布。法国外交部长舒曼(Robert Schuman , 1886-1963)认为,"这一设想是迈向欧洲联邦(European Federation)的第一个具 体步骤,是维护和平的必要条件。"[5]—个牢固的平台被搭建起来,它不仅用于德 法之间的合作,同时也象征着欧洲政治一体化进程开始按阶段开展起来。
1957年3月25日,6个成员国在罗马签署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EEC Treaty ,又称《罗马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Euratom Treaty)。《罗 马条约》第127条规定:”共同体应实施一项职业培训政策,以支持和补充成员国的 行动,同时充分尊重成员国对职业培训内容与组织的责任。“ [6]这一规定主要是应 对日渐加剧的煤钢产业危机,增加工人获得培训机会和就业渠道,而非面对普通教 育和职业教育。“在达成《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最初一段时期,即1957到 1969年,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教育政策作为一个事实上的官方禁忌一直未被触 及“ o [7]尽管如此,这一原则性规定成为欧共体或欧盟教育合作始终遵循的基本准 则。1961年7月18日,欧共体成员国政府首脑通过了一个共同宣言。宣言指出 "六国之间的合作必须超越政治框架本身:它将延伸到尤其是包括教育、文化和研 究在内的更多领域,并建立各国相关部长定期会议制度,以协调上述方面的合作事 宜。"[8]这是欧共体成员国有意开展教育合作的第一个原则声明。
战后,欧洲人口激增,政治家面临着如何应对教育规模迅速扩张和民主化诉求 强烈的现状。
1968年,学生的抗议动摇了已有的教育秩序,随之而来的第一次石油 危机使欧洲经济陷入低迷,这导致了公共支出削减和失业率逐年上升。欧共体成员 国开始重新思考教育与培训体系。1971年7月,欧共体委员会通过了一项针对职业 培训领域的行动计划总体大纲。大纲指出,"成员国的经济、技术、社会和教育的 进步促使专家以新的方式将培训问题呈现出来......对将教育与经济联系起来的重要性 以及离校后和在职继续培训的意识变得更加强烈’o [9] 1972年7月,欧共体委员 会邀请杰恩(Henry Janne)着手制定一份具有可行性的共同体教育政策大纲。杰恩咨 询了 35位教育专家和知名人士之后,于1973年2月提交一份报告。报告总结了欧 共体教育与培训体系所面临的挑战,阐明了在教育领域开展合作的重大意义,并提 出了欧共体成员国制定共同体教育政策相关建议。[10]杰恩报告有效地打破了教育 在共同体事务中的禁忌。
在教育和培训获成员国兴趣的背景下,1974年,欧共体教育委员会建立,这个 新组织成员包括了成员国教育部门的高级官员,以及常驻共同体的代表,[11]这是 欧共体层面第一个此类组织。从此,教育政策正式列入欧共体委员会职能范围,使 跨国教育计划制定和颁布具有了组织基础。1974年3月11日,教育委员会向欧共 体理事会递交了《欧共体的教育》的通报。通报强调,欧共体教育合作领域主要是 学生与教师的流动、学位互认、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现代语言教学、建立欧共体 信息交换网络,以及移民劳动者子女的教育。[12]这是有关欧共体未来教育合作内 容和方法的政治思考的开始。这份通报对此后欧共体教育合作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 作用。
1974年6月6日,欧共体成员国教育部长通过了一项重要决议,确定了欧共 体教育合作的原则:[13]
教育合作必须有具体的目标和要求;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教育仅作为经济生活的一部分;
•合作必须考虑到成员国不同的传统及教育政策和体系的多样性;
.不同体系或政策的相互融合并不意味着其终结。
按照这些原则,欧共体委员会于1975年12月10日通过了第一个在共同体范 围内实施的教育合作行动计划。值得一提的是,该计划并不局限于高等教育,同时 也包括了基础教育。”决议保证尊重各成员国教育体系和运作惯例的多样性避 免通过立法来协调或建立标准化操作模式“ o [14]这就是此后欧盟教育与培训合作 中始终奉行的所谓"开放协调方法”(Open Method of Coordination , OMC)的 雏形。开放协调方法是指一种政府间教育与培训合作方法,欧盟层面只为成员国合 作搭建框架,引导成员国针对计划某些共同目标制定政策和采取行动。[15]开放协 调方法的目的在于促进成员国教育系统之间更深层次的相互理解,开展更多交流, 以及加强成员国教育体系更为紧密的联系,并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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