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案例分析合并双方情况介绍只︺ 东方航空基本情况东方航空是以上海为基地,昆明、西安为区域枢纽的中国排名前三的航空企业。本公司前身为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航局函字第 864 号文批准于 1988 年设立。为筹备股份制改制和境内外上市,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进行了分立重组。原公司中直接从事航空运输和服务的东航上海总部和子、分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其他非从事航空运输和与航空运输没有密切关联的全资子公司以及在合资企业中的全部股权分立成为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 公司( 即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前身) 。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口 994 〕 140 号文批准,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 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1995 年4月 14 日在上海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东方航空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 300 , 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由中国东方航空(集团) 公司全额认购。东方航空最近三年的控股股东均为东航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继东方航空前次发行完成之后, 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本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达 % ,维持控股地位不变。东航集团和本公司的前身为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成立于 1988 年6 月。 1995 年4 月,经批准,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分立重组为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 公司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 公司于 1997 年 10月 30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注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 707 , 765 , 000 元。 2002 年8月3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国函 L2o02]67 号批准,以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 公司为主体,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西北航”) ,联合云南航空公司(“云南航”) 组建成立了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原西北航和云南航进行主辅业分离: 将航空运输主业纳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公司航空运输主业的一体化。东航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全资下属企业,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最近三年东航集团在主抓航空主业的同时,努力提升旗下进出口、金融、传媒、旅游、房地产、投资等非航空主业的盈利能力。截止 2008 年 12月 31 日,东航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一 亿元。 2008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一 亿元。最近三年,东方航空的主营业务逐步发展。截止 2008 年 12月 31 日,公司已通航 21 个国家,服务于国内外约 134 个城市; 机队规模达 240 架,经营客运航线 423 条,货运航线 16条: 其中国内客运航线 332 条、货运航线 1条: 国际客运航线 75 条、货运航线 14条; 地区客运航线 16 条、货运航线 1 条。此外,公司还经营台湾常态化包机客运航线 5 条、货运航线 1 条。 2008 年由于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变化,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影响,公司的大部分运营指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而且由于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公司 2008 年燃油成本大幅增加,并出现大额的金融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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