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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制度的最终审核
: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执行
:负责将本制度对部属宣导、教育、贯彻执行。
无
:旨在以公司利益为重,逐步规范企业人力配置,防止腐败的衍生。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并以此为楷模,引领下属员工遵照执行。未能认真执行者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最低以降级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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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厂长或其家属(夫妻其中一方或其子女)不得从事直接管辖所属部门的财务出纳、产品采购、以及分管部门主办级(含)以上工作岗位。
(夫妻其中一方或其子女);分公司厂长家属不得从事与分公司部门紧密关联的职位,不得从直接管辖部门课级(含)以上工作岗位。
,经本人申请并通过总经理书面审批,允许其家属1人在分公司就职,但不得担任要职。
,若有员工欲引荐他人进入公司的,只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名申请,但对所介绍的人是否录用无权提出异议。
。报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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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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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00八年五月十日
总经理
审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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