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修改单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5-2011,2014年12月第1次燃、易爆介质的汽车罐车发动机的排气管位置应当满足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三、“附件C”的修改
删除(6),将(7)(8)(9)依次修改为:
“(6)充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罐式集装箱应当设置可靠的导静电连接端子;
“(7)保温或者保冷层的设置,不得妨碍装卸系统和安全附件的正常工作及维修;
“(8)在罐式集装箱的适当位置设置文件筒,用以盛装罐式集装箱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如产品使用说明书、罐体内清洁证书、应急处置预案等。”
四、“附件D”的修改
1. 将D2(3)修改为:“高真空多层绝热中的绝热材料应当采用脱脂纤维布或者脱脂纤维纸等材料,并且还应当符合GB/T 31480《深冷容器用高真空多层绝热材料》的规定;”
2. 在D2(5)后增加:“(6)真空绝热罐体用材料应当按GB/T 31481《深冷容器用材料与气体的相容性判定导则》的要求,对所用材料进行相容性的判定。”
五、“附件E”的修改
1. 将(1)修改为:“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用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应当按照《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并且符合本附件的相关规定;”
2. 将修改为:“瓶体材料应当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相应气瓶产品标准的规定。”
3. 将修改为:
“ 结构设计
“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的结构设计
“(1)气瓶与任何其他零部件的连接不得采用焊接结构,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周向转动和轴向窜动;”
在(4)后增加:“(5)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横向、纵向撞击及倾覆对气瓶及其附件造成损坏。”
增加:
“充装CNG的单瓶水容积小于1000L管束式集装箱的结构设计
“充装CNG的单瓶水容积小于1000L的管束式集装箱(以下简称气瓶集装箱)的结构设计除满足的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气瓶集装箱中气瓶的布置方式选用立式;
“(2)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周向转动和上下窜动;
“(3)气瓶集装箱侧板和腹板设置防火隔离板,防火隔离板材料采用钢板,并且在温度大于或者等于590℃时不变形,能够保持足够的刚性,框架侧面装设具有通风百叶窗的面板或者门扇。”
4. 在(5)后增加:
“(6)气瓶集装箱要对气瓶进行分组控制,每组容积不超过3000L,每组配置独立的管路系统,并且每组管路系统汇集至主管路系统,主管路系统设置安全泄放装置、仪表、装卸附件;
“(7)气瓶集装箱操作仓内的主管路系统总阀门和每组管路系统阀门设置气动控制系统,并且该气动控制系统具有远程控制阀门的启闭功能;
“(8)气瓶集装箱的管路与框架及支撑板等的固定要避免应力集中,并且采用螺栓等方式进行连接。”
5. 将修改为:“安全泄放装置的设置原则、选用原则、气瓶安全泄放量及泄放面积的计算、动作压力和排放能力应当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6. 将修改为:
“(1)每只气瓶进出口应当设置阀门,装卸口应当设置管路汇总阀门,阀门阀体应当采用锻钢制造;
“(2)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的气瓶阀门和管路汇总阀门除装卸过程中处于开启状态外,其余工况均应当处于关闭状态,并且该阀门应当安装在操作人员容易接近的位置;
“(3)气瓶集装箱操作仓内的主管路系统总阀门和每组管路系统阀门除装卸过程中管路系统阀门处于开启状态外,其余工况均应当处于关闭状态。”
六、增加“附件J”
附件J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J1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有效;
(2)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设计文件、竣工图样、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产品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以及安装、改造、维修资料等是否完整;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和《使用登记证》是否与实际相符;
(4)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日常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6)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检查、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8)装卸记录是否齐全;
(9)是否有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
(10)是否对事故、故障情况进行了记录。
J2气瓶检查
(1)核实拖车产品铭牌、逐只核实气瓶制造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2)逐只检查气瓶外部,有无裂纹、腐蚀、油漆剥落、凹陷、变形、鼓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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