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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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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五章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主要内容
一、宪法渊源和宪法形式
三、宪法结构
第一节、宪法渊源和宪法形式
宪法渊源是指宪法的来源,或宪法产生的原因和途径。
宪法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是指各国受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法律传统、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以及政治需要等原因影响,所采取的适合于本国的宪法表现形式。
宪法的渊源
世界各国
我国
制宪和修宪活动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宪、修宪、释宪和违宪审查
国家机关的决策、决定或阐释
其他国家机关的政策决定
违宪审查机关的判决和宪法解释
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
执政党的大政方针
政治惯例
政治惯例
道德规范、正义观念、宗教观念
道德规范、正义观念
政治学说与宪法学说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以及宪法学说
国际法和外国宪法
国际法和外国宪法
宪法的形式
世界各国
我国
成文宪法典
成文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宪法惯例
宪法判例
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
权威性宪法著作
宪法惯例

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为国家机关、政党及人民所普遍遵循而与宪法实际上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2. 宪法惯例的特征:
一是它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二是它没有具体的法律形式,它的内容并不明确规定在宪法典或宪法性法律中;
三是它主要依靠公众舆论而不是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
附:中国的宪法惯例
在实现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方面,由中共中央就国家重大问题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提出建议案。
有关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形成了先由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讨论协商,再由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依法决定的惯例。
从1954年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两会”同时召开,政协的全体会议在人大会议之前先行召开,并且全全国人大有关会议的惯例。
我国宪法的修改都是采取修正案的形式。
在宪法的公布问题上,形成了由全团公布宪法的惯例。我国的宪法对由谁公布宪法没有规定。但自从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团公布以后,至今我国一直沿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作为候选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担任的惯例。
由中的候选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担任的惯例。
由中,并经全和的四位一体的执政模式。
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惯例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绝对领导和直接领导,“党管军队”这一惯例是中国共产党军队建设理论的主要原则,并被誉为“不变的军魂”。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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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