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1)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2)避开过境车辆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开来回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抢救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
3)在地震烈度不低于6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
道路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1)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2)避开过境车辆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开来回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抢救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
3)在地震烈度不低于6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
4)满意日照、通风和地下管线的埋设要求,
5)考虑居民汽车的通行,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小区路路面宽6—9m,建筑掌握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组团路路面宽度3—5m,建筑掌握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居住区内道路纵坡应符合相应规定。
居住区内的道路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 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设置人行通道。
2)居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小于75o,
3)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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