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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队管理规定
第一篇:装卸队管理规定
装卸队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装卸队的管理,维护我矿和装卸队双方的权益,保证人身和货物安全,合理支付装卸费用,制定本规定:
一、装卸队的管理单位
1、
储运车间负责对MTBE、民用气、丙烷、丙烯、轻烃在开具提货单前对提货单位及车辆的各项资质进行查验,并建立查验台帐。
充装人员负责装载前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查验,装载过程中对装货情况按要求操作,装载后对装载重量及安全防护设施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并进行登记。
安全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装卸、车辆状况、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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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部负责建立客户档案,同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出现的矛盾,负责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外来车辆及客户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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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序
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
运输企业的资质查验
各车间应要求提货车辆提供所在运输企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进行查验。
提货车辆的资质查验
车间对提货车辆应查验以下内容:
①《机动车辆行驶证》;
②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③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相一致;
④《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重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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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移动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重量。
车辆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的查验
车间装卸车人员负责查验提货车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
查验完毕,将查验情况填写在《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中,所有查验都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部方可开具提货单,提货人员持该表与提货单到罐区提货。
充装站在装载前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状况的查验
充装人员在装货前必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查验,重点查验提货车辆的安全附件及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的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充装。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内容如下:
a)
运输车辆罐体固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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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运输车辆罐体阀门密封状况。
c)
运输车辆罐体压力表是否灵活好用。
d)
运输车辆罐体温度计是否正常。
e)
运输车辆罐体罐口是否封盖严密。
f)
运输车辆制动、转向系统是否完好。
b)
是否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事故应急处理工具。
充装人员在装载过程中的操作要求
在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充装危险化学品时现场配备好足够的消防器材和事故处理工具。槽车到达厂区后,必须严格遵守一切安全规定,并作有效检查(包括车辆资质、安全检查、切水、检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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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检查确认槽车合格后,指挥槽车驶入装卸车道,用手闸制动熄灭引擎。
现场操作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使用防爆工具,不能在装卸车台敲击金属,装卸车台内严禁修理车辆,正常作业不得随意启动车辆。
。操作工和押运员或司机在进入装卸车台后,不能离开装卸现场,更不允许在驾驶室内睡觉;预防在发生意外的情况下,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否则每次考核2022。
,附近发生火灾或液化气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停止装卸并及时处理。
,严禁使用手机。违反本规定每次考核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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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装卸车位停留;违反本规定每次考核100元;不服从管理要及时通知经营部、储运车间视情节处以300~500元罚款。
,服从操作工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及时与调度员沟通,以保持生产装置稳定运行;出现因协调不及时而造成波动,每次考核本班调度员,储运车间值班长100~500元。
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
提货车辆装载完毕后,充装人员必须对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等进行检查、核准,并作记录,经检查、核准符合规定,方可过磅。
经过磅后,由司磅人员核准车辆装载重量,符合规定,方可让车辆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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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上各工作环节中,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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