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指导全岛合理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即成为法定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活 动,均应遵景区、鹅尾山景区、九宝澜沙滩景区。
,集中了各种旅游度假设施和服务设施,旅游度 假区由三大组团组成,即祖庙旅游综合区、中部度假组团、南部度假组团。 krtf o
,是岛上居民生产生活主要区域,分为北部生产生 活片区、中部生产生活片区以及南部生产生活片区。城镇中心位于湖石果北部,集中了行政 办公、金融、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教育、医疗等公建设施,是全岛旅游及生活服务中心。 村镇建设区的规划面积约
。
第二节村镇建设区规划布局
1、 规划措施
根据“集中化''原则将原来分散的居住用地进行集中。零星居住用地就近并入集中 的组团。
严格控制居住用地的范围。岛上居住用地总量只减不增。景观及用地条件好的居住 用地部分置换作为旅游度假用地。
重点建设中、北部居住组团,鼓励人口往上述两组团迁移。
岛上居住用地划分为一类或三类居住用地
2、 规划布局调整
采用整体分散局部集中的布局方式,全岛居住用地分为南、中、北三个居住组团,其中 北部居住组团最大,居住人口最多。。
3、 组团布局
北部居住组团
主要包括东蔡村、高朱村、莲池村和寨下村。; 。规划总居住人口 16000人。北居住组团建设的重点区域在寨下和东 蔡村。对于临近风景区的宫下、莲池、高朱三村部分居住用地实行外迁。北部组团人口内部 平衡。位于妈祖祖庙以东的牛头尾自然村可建设成渔家乐旅游村。本区应鼓励居民利用住宅 开办民俗旅馆。
中部居住组团
主要包括汕尾村和西亭村。;。总居住 An 13900人。中部组团是岛上南部居民北迁的主要安置地。为保持优良的环境,与度假区 有机分隔,组团内部仍保留大片空地辟为绿地。
南部居住组团
主要包括北壕村、港楼村、后巷村和下山村。 顷。总居住人口约12000人,是居民外迁的主要组团。其中后巷、下山两村整体外迁;原居 住用地改作为旅游度假用地。
1、总体布局
村镇建设区的公共设施中心设于兴岛路与湄洲大道交汇处,是湄洲岛全岛的旅游及生活服 务中心。集中设立商业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娱乐、邮政电信、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建设施。 相对独立的中、南部居住组团就近设置一些小型的商服设施。
2、规划布局
行政办公用地
将原湄洲镇政府所在地作为未来湄洲岛的管理中心。各行政、事业单位也尽量在旅游生 活服务中心区集中建设。
商业服务业用地
大中型商业服务设施、主要金融设施集中设置在旅游生活服务中心区,并于各分组团设 置营业网点;宾馆酒店、特色餐饮主要设置于旅游度假区内,旅游生活服务中心区也安排一 定比例的此类用地。在原镇农贸市场附近另辟新地建设全岛最大的农贸市场,中部及南部居 住组团各自设立一处小型农贸市场。
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要求在生旅游生活服务中心设置1-2处电影院、剧院。为适应旅游发展需要,在服 务中心区设置一定数量的歌舞厅、桑拿、夜总会、图书馆、中小型展览馆等文化娱乐设施。
教育用地
随着岛上人口的重新调整,相应的对小学布局也作了一些调整,人口完全迁移地区,小 学取消,相距较近的小学则进行合并,经调整小学减少到6处。而每一处小学旁都预留了一 定的发展用地。
体育用地
详旅游度假区规划布局。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在各度假区组团配套设置医疗所、卫生站等医疗设施,这些设施也对岛上居民开放。 在现红十字医院旁划定用地,作为医院发展备用地。
1、 岛上生产用地集中在西部安排。西部海域允许在近海养殖捕捞,保留西部汕尾、寨下、 宫下三个渔港,允许渔民出海捕捞。
2、 在白波面海滩旁建设以旅游小商品及水产品加工为主的小型工业区。区内安置无污染 少污染企业,原岛上修船厂保留。
3、 在西海岸货运码头附近设置仓储区。
序
号
用地
代号
用地名称
规划用地面积
(ha)
占村镇建设总用地
(%)
人均 (m2/l)
1
R
居住用地
其 中
一类居住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中、小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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