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基础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17年福建省社科规划基础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福建省社科规划基础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是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我省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福建省社科规划基础研究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资助范围
,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
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暂不资助。
,须在通过答辩2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以及省社科
规划项目(含省社科研究基地项目)的成果,不得申报。
,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不得申报。
,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不得申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申报。
,不得申报。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省社科规划基础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人民币5万元。
四、申报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专著。
,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
五、出版与结项
最终成果由省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机构出版,后期资助项目经费直接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具体出版事宜由项目负责人与指定出版社洽谈。
项目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社科规划基础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认可。
项目申报评审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中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指定出版机构出版的最终成果一式五份作为项目结项材料,提交省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项手续。
六、项目申报时间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版的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成果介绍》活页、书稿等材料报送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
各委托受理单位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包括:
:
(1)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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