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大精神,进一步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大精神,进一步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确保完成“X”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X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X年,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X年下降16%,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比X年分别下降10%、10%、10%、10%和2%。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中国制造X〉X实施意见》,聚焦绿色制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变。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
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增加产能项目,要严格执行《X省X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X年本)》。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局、市场局等)
(四)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兰炭等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减少或替代燃煤使用。严格用煤标准,加强对煤炭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有序发展水电,加快风电开发,规模化发展光伏发电,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到X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7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3%左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市场局、统计局等)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五)加强工业节能。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继续推行能效对标工作,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到X年,工业
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X年降低18%以上,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节能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参加单位:县科技局、市场局等)
(六)强化建筑节能。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编制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到X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造,鼓励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改造、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推动大型公建为主体的节能改造。鼓励工业余热、地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等)
(七)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饭店
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生态物流园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局、文旅局等)
(八)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动燃气管网城镇、农村延伸和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到X年,全县农村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农机局、工信局、发改局,参加单位:县科技局、住建局等)
(九)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强化公共机构用能在线监测。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全面推行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用能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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