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隔爆设施安撤安全操作规程
隔爆设施安撤安全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矿的隔爆设施安撤工作人员。
第2条隔爆设施安撤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安装。
2、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维护。1
隔爆设施安撤安全操作规程
隔爆设施安撤安全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矿的隔爆设施安撤工作人员。
第2条隔爆设施安撤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安装。
2、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维护。
3、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拆除。
上岗条件
第3条隔爆设施安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隔爆设施安撤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隔爆设施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隔爆设施的有关规定。
4、了解隔爆设施的安装要求和质量要求。
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
第5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时安设隔爆设施(水棚或岩粉棚)。
第6条在下列地点必须按设主要隔爆棚: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2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第7条在下列地点必须按设辅助隔爆棚:
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2、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
4、与煤仓相通的巷道。
第8条水棚的水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升/平方米,辅助水棚不低于200升/平方米。
~,主要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分散式布置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120米。
第10条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毫米。。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第11条吊挂水棚的挂钩,应采用45°斜钩,相向吊挂。
第12条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13条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第14条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巷道长度小于300米时设1个棚区,300~500米设2个棚区,500米以上设3个棚区。
第15条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却须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3
操作准备
第16条备齐所需水袋、钩子、胶管、弯头及工具等。
第17条检查所安设水袋(槽)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附近5米内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操作
隔爆设施安撤安全操作规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