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年来,我市外贸发展形势异常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新形势下,为主动适应和引领外贸发展新常态,我市先后出台《深圳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的若干措施》、《2016年深圳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工作措施》等系列政策,多措并举,全力以赴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转动力、提质量。
加工贸易作为我市外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我市产业升级、稳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进一步提高我市外贸稳增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我市加工贸易稳定发展,争创外贸竞争新优势,确保“十三五”外贸发展开好头、起好步,特制定本措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质量引领和创新驱动,以“中国制造2025”全面实施为契机,立足深圳市情,巩固传统优势与培育竞争新优势并举,综合运用智能化、信息化、品牌化等手段,促进我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产业层次,延长产业链,实现加工贸易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发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及稳定就业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外贸稳定增长和质量提升。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深化加工贸易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突破发展瓶颈。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培育和吸引创新人才,增强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加工贸易与“互联网+”、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
提升存量,优化增量。坚持稳中求进、以质取胜,加强技术改造,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提升内源型加工贸易比重,推动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企业扎根我市发展。着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加工贸易项目,引导加工贸易增量集聚发展。
统筹协调,内外布局。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引导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企业有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和梯度转移,优化区域空间布局,推动国际合作与国内产业转型升级良性互动。
三、具体措施
(一)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发挥好现有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加工贸易业务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设立技术和产品创新载体、引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推动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支持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企业进入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制造领域,掌握核心技术,提升整体制造水平。支持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申报高
新技术企业,加强专利申请与运营。鼓励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企业申报相关扶持资金。(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设计+”对加工贸易的外驱作用。充分利用深圳“设计之都”的优势,依托“双创周”、“高交会”等,搭建工业设计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平台。发挥工业设计行业协会、高校工业设计中心、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的积极性,引导其介入加工贸易业务企业的生产流程创新和产业设计创新等。(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
。推进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科研攻关,打造一批工业云服务和工业大数据平台,支持商协会等中介机构建设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数据库,为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智能制造、研发创新等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推动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企业制造模式变革。支持加工贸易业务企业开展信息化改造,设立智能工厂。(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
“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我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企业依托电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拥有自主品牌的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企业发展B2B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促进传统加工贸易终端消费品依托“互联网+”集成式接单模式,发挥“中台作用,完善加工贸易产品网上展示、采购、交易和服务功能,引导加工贸易产品
“网上行”、“全球行”。(市经贸信息委、发展改革委)
(二)推动加工贸易提质增效。
。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及市转型升级措施,推动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家具、玩具等加工贸易传统优势产业提高机器人应用程度,鼓励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企业购买用于重点工艺流程和环节改造关键设备,支持符合条件的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企业申报相应扶持资金。(市经贸信息委)
。发挥好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带动作用,依托新技术手段推动传统优势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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