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1、事故、事件定义及类别
(1)事故、事件定义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如人身事件、设备事件、设施事件、相关方投诉、未遂事故事件、违章事件等。
: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意外情况。如人身事故、职业病、设备事故、设施事故等。
(2)事故类别;
、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险肇:指未造成轻伤的事件。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损失工作日1天以上、低于105日(GB64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附录B表定损失工作日)的为轻伤。
重伤:指相当于GB64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附录B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公司将无死亡事故分为两级:尾矿库级事故、公司级事故。
:指无死亡,无重伤,造成5人以下轻伤,或者2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指无死亡,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事件报告
(如人身事件、设备事件、设施事件、相关方投诉、未遂事故事件、违章事件等),当事人应立即向班长汇报,班长在交接班记录中予以记录外,班后还应向安全科汇报,安全科记录在《事件登记表》上。
,事故现场人员在班长组织下立即进行现场处理,抢救人员,并迅速通过电话或人员直接报告上级领导、尾矿库负责人,或直接报告公司总经理。安全科应及时将了解的情况记录下来,事故处理结束后安全科记录在《事故登记表》上。
,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按照下列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抚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报告范围
事件发生后,由班长汇报给安全科。
尾矿库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尾矿库负责人报告。
公司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尾矿库负责人、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般事故公司总经理接报后,上报至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报告的时间
尾矿库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尾矿库负责人报告。
公司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尾矿库负责人、公司总经理报告。
凡发生无死亡、重伤人数超过3人的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抚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凡发生死亡或重伤超过3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