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是由【2623466021】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0】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强化学生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遵纪守法观念,树立良好学风、校风,构建文明和谐校园环境,促进我校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高,保证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开展,根据国家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纪律处分,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实事求是、教育为主原那么,要做好受处分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真正到达警示惩戒效果。
第三条对违纪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或以下之一纪律处分:;;;;;。
第四条受上述处分学生〔除开除学籍外〕由本人申请,班主任评议,确有显著进步表现,在3-6个月期间可按程序办理处分撤销。
第五条受留校观察处分学生,一年内仍教育不改,令其退学;毕业时处分未撤销者,按结业处理,只发学历证明,不发毕业证;开除学籍学生,不发给学业证明;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学生自公布之日起,不再享受在校生待遇,该生应在生效处分后一天之内办理离校手续。凡无理取闹,拒绝离校者,学校可以采取合法强制措施限其离校。
第二章实施细那么
第六条反对党根本路线,从事或组织危害安活动,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在校组织或带头罢课、罢操、罢餐、罢考,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观察以上处分。
第七条触犯国家刑法,构成违法犯罪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或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偷窃、诈骗、敲诈、讹诈公私财物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经教育认识态度端正且有悔改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除送公安机关处理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含两次〕,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给予警告处分;提供伪证或窝藏、销赃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机密文件、重要资料或篡改学习成绩,弄虚作假者,给予留校观察以上处分。
第九条成心浪费、损坏公私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和按规定罚款外,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除按原价2倍罚款,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除按原价2—5倍罚款,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采摘花果,破坏学校绿化者,在墙壁、课桌等处乱涂写、乱刻画、乱踢蹬脚等行为者,除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成心破坏消防设施,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给予记过处分;
,造成严重损失,给予留校观察或勒令退学处理,并赔偿经济损失;
,造成严重损失,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私接电线、乱用电器等),未造成其他损失者,收缴电器,给予警告处分;造成损失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条打架、聚众斗殴及其肇事者、筹划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木棍或筹划、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给予记过处分;
、动手打人致伤他人,负担伤者医疗、误工等费用,致受伤,给予留校查看处理;致他人重伤,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后果严重,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给予留校观察处分,后果严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聚众斗殴为首者,给予留校观察以上处分;
“劝架〞为名,促使事态开展,视后果程度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事后又报复打人,给予留校观察以上处分。
,除赔偿有关损失外,给予留校观察以上处分。
,致其受伤,情节较严重给予劝退学处分。应由公安机关处理,送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酗酒、吸烟、起哄、打麻将、打扑克牌、赌博,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学生在校期间喝酒,给予警告处分;两次以上喝酒者,给予留校观察以上处分;对于酗酒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于酒后肇事者,给予留校观察以上处分;
,违反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再犯者升级加重处分;
、教室等公共场所起哄,敲击脸盆、碗等,燃放烟花爆竹有意扰乱校园秩序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制止打扑克或麻将,凡参加者给予警告处分,再犯者升级加重处分;
,以现金、有价证券或其他物品为赌注〔包括以请吃东西为条件〕进展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除没收赌注、赌具外,对参与赌博者〔含通风报信者或望风者〕,给予记过处分,组织赌博〔或做庄〕者,给予留校观察处分;重犯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不正当处理同学之间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给予以下处分:
、短信侮辱、诽谤、骚扰、威胁他人,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
,阅览或传播不安康内容,利用贴吧攻击他人者,给予记过处分;
、搂抱接吻不听劝告、态度恶劣,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给予留校观察以上处分,凡有严重违纪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凡有违反学校寄宿生管理规定及门卫制度者,根据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进展处理:
、就寝,在宿舍区域大声喧哗、起哄,阻碍他人学习、休息、生活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不准时出操、上课,影响宿舍关门,给予警告处分;
,插队者或变相插队者,给予警告处分;
,凡进入异性宿舍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经查房发现有夜不归宿、私自在外面租住,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再犯者升级加重处分;
、学生宿舍大门关闭后,爬墙进出校园或宿舍者,一经发现,给予留校观察处分,再犯者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不按规定着装、不戴胸卡〔校牌等〕,转借或伪造胸卡〔校牌等〕,烫发、染发,戴首饰,男生留长发,第一次进展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屡教不改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团委会、校卫队队员、宿舍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执行公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殴打、谩骂管理人员,给予留校观察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凡有违反学校卫生及平安管理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进展以下处理:
,随手乱扔垃圾,给予警告处分;
、乱倒垃圾,给予警告处分;
、寝室窗外乱扔垃圾,给予警告处分;
、卫生区、宿舍卫生值日者,给予警告处分;
,又不听从教育,给予警告处分;
、教室或公共场所,随意用明火给予警告处分;
。
第十五条根据考场规那么,凡擅自缺考和考试作弊者,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该课程以零分记载;
,根据今后对错误认识和表现,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时机;补考作弊者,该课程按零分计;
,除该课程以零分计外,取消补考资格,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为他人代考或协同作弊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旷课按以下规定处理:
、早退2次按旷课1节计,规定要到校自习课按正课计;
;
;
—30节给予记过处分;
—40节给予记大过处分;
—50节给予留校观察处分;
,给予勒令退学或留校观察处分;
,经发动不返校,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七条假期社会实践、实习期间有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厂方安排,不听从师傅指导,并造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学生上课、课外活动、劳动实践、实习实训,学生要遵守操
作规程,服从教师、师傅指挥。不按规定执行者,要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不承受教师教育,扰乱课堂秩序,给予警告处分,威胁殴打教师给予留校观察以上处分。
第三章宣传处分方式
第二十条学生有违纪行为,学生科及时通知其班主任,班主任及时找其谈话并跟踪教育,视其悔改表现可在班会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理。
第二十一条如果学生有记过处分违纪行为,班主任要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向家长通报子女违纪事实,一般情节不严重在班会上宣布处分决定,严重违纪、影响极坏在校会上宣布处分决定或写成布告形式张贴于学校,并在校会上作书面检讨。
第二十二条学生受到开除学籍或劝退学处分,不得再返回本校就读。
第二十三条凡参与打架或勾结社会青年在校内外报复同学致伤者,除受纪律处分外,还必须赔偿受伤者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等;有必要扭送公安机关进展刑事处理。
第二十四条但凡成心破坏公物,要处于公物2—5倍罚款〔非成心,按原价赔偿,并给予批评或一定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记过次数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相应处分,违纪达两次记过〔含两次〕以上或被留校观察处分,班主任务必通知学生家长到校进展协助管教,并写保证书。
第二十六条留校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受留校观察处分学生,在留校观察期间对错误有深刻认识、悔改表现好、主动向学校汇报思想及表现并有较大进步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给予按期解除观察期;表现差者,给予延长观察期后再不悔改者〔延长观察期不得超过2个月〕那么实行劝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学生违纪后,对错误认识态度好坏以及认识程度,可以作为从重或从轻处分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如果违纪行为超出学校处理范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凡被学校记过以上处分学生,学校将停顿其办理本学期一切〔国家或政府〕资助申报手续,并取消其本学年校内外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及在校所有职务。
第三十条受学校处分学生,如果在本学期内能彻底悔改,为班级、学校争得荣誉或作出奉献,将获得学校对其违纪处分解除,学校将为其补办本学期一切〔国家或政府〕资助申报手续。
第三十一条凡被学校处分学生,如果未能获得学校对其违纪处分解除,学校将不发给毕业证书,不推荐就业〔工作〕。
第四章处分权限和程序
第三十二条处分权限和程序
、各部门管理范围内,触犯纪律和规定,由各科室、部门调查核实违纪经过,将其情况用书面报学生科;
,通知班主任找学生本人谈话核实,然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含记大过〕处分,由学生科审批执行,其他处分由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十三条处分撤销权限和程序:
〔除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外〕有显著进步表现,经3-6个月考察后可申请撤销处分;
,班主任根据其表现,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字,报学生科审核批准;
,方可提出申请。
,处分材料从学生个人档案中取出,存入学生科档案。
第五章附那么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未列举其他违纪行为,如确应给予处分,可参照相近条款类推给予处分,如确不能参照,可按处分权限研究处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科每天、每周、每月、每学期、每学年把受处分学生情况汇总建档保存,作为今后学生评优评先参考依据或毕业时纪律处分登记。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科,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