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公司反垄断案
案例分析
赵罗钧
情景再现
微软反垄断案大事件
欧盟PK微软
微软欧盟案对应的具体法律条款
微软欧盟案存在的争议
中国vs微软
国内《反垄断法》能否扳倒微软?
微软的反垄断案对中国的启示
-1997年10月,美国司法部指控微软垄断操作系统,将浏览器软件与视窗操作系统软件非法捆绑销售。
-1998年10月,经过美国司法部指控微软垄断操作系统,将浏览器软件与视窗操作系统软件非法捆绑销售,反垄断案正式立案。
-2000年1月13日,比尔·盖茨宣布辞去微软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的职务,并任命史蒂夫·巴尔默作为他的继承人。
-2000年4月,联邦法官托马斯·杰克逊称,根据搜集到的证据证明微软公司的确存在垄断行为。
-2000年6月,上诉法庭推翻托马斯·杰克逊法官对浏览器案件的裁决,微软躲过被拆分的命运。
-2000年8月,杰克逊法官因违反司法程序、向媒体泄漏案件审理内情而被解职,库雷科特琳被任命接替杰克逊,全权负责对微软反垄断案的审理。
-2000年11月上旬,在库雷科特琳法官力促下,微软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妥协。妥协条件是微软同意个人电脑制造商可以自由选择视窗桌面、公开视窗软件部分源代码,使微软的竞争者也能够在操作系统上编写应用程序。
-在19个起诉微软的州中,有9个州决定反对司法部与微软的协议条件,明确表示继续进行这桩旷日持久的官司。
-2002年4月22日,比尔·盖茨亲自出庭为微软辩护,试图使公司免于9个州的司法部长提出的严厉的反垄断制裁方案。这是盖茨在长达4年的微软反垄断案审理过程中首次出庭作证。这9个州要求微软把网络浏览器和媒体播放器应用功能从视窗操作系统中剥离掉,为个人用户提供一套视窗基础版。
-2002年4月23日,比尔·盖茨在反垄断案听证会上表示,微软公司无法允许PC制造商和消费者选择视窗操作系统应该捆绑哪些软件。
-2002年4月24日,比尔·盖茨首次承认,微软有可能会为个人计算机用户提供一套视窗简装版本。
1998年——由于太阳微系统对微软提出申诉,欧盟委员会对后者展开调查,以了解操作系统的互操作性问题。
2000年——欧盟委员会开始对微软将Media Player与其操作系统绑定进行调查。
2004年——监管机构因为微软未能向竞争对手提供数据并且将Media Player与其操作系统绑定,。
2006年——,因其未向竞争对手提供数据,没有遵守欧盟2004年发出的命令。
2008年——监管机构展开两项新调查,一项是互操作性问题,另一项是浏览器选择。
2008年——,因其再次未能遵守欧盟在2004年发出的命令。
2009年——微软与欧盟就2008年有关浏览器选择的调查达成和解,提出允许用户访问竞争对手的产品。
2012年——根据微软的上诉,。
2013年——反不当竞争监管机构因微软未能遵守2009年有关网页浏览器选择的承诺,。
微软欧盟反垄断对抗大事记
返回
欧盟裁定微软试图利用其在桌上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来扩大其在其他市场上的市场份额,例如网页浏览器( Explorer),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 NT),(microsoft office),多媒体播放软件(windows mindows)。 Exploror与window操作系统捆绑销售后,微软在浏览器市场获得了非常大的份额。
正是由于这种行为,微软被欧盟委员会裁定滥用其在“视图”软件在市场上的绝对优势。而这涉及到:
欧盟竞争法第一层次——《建立欧盟条约》第82条关于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包括排斥竞争对手、剥夺消费者等行为的相关规定。
微软欧盟案对应的具体
法律条款
返回
微软欧盟案存在的争议
本案争论的焦点就集中在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产生冲突时,法律应该怎样裁决
知识产权法赋予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对他人使用其知识产权进行限制和收取许可费用的法定权利。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通过设置排他性、区域性和价格限制等知识产权许可条款来规范经销商的下游活动
竞争法的目的则是为了抑制那些对经济有害的市场势力
争议一:
国内《反垄断法》能否扳倒微软?
返回
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文简称为《反垄断法》)。同日令将其公布。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即将正式施行!
人民网某罗姓网友撰写题为《将微软列为“第一被告”是民愿所在?》的文章(下文简称为“罗文”)指出:“把微软列为《反垄断法》第一被告是人心所向”。
微软的反垄断案例分析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