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肉强食的社会本质和国民奴性
摘要: 《离婚》围绕江南水乡平息纠纷的风俗“和谈”进行叙事。“和谈”是传统固有道德秩序“公正”的表征,其潜在规则却是“弱肉强食”,这种道德秩序的虚伪性和残酷性昭然若揭。而类似爱姑的广大农村妇女虽然敢吵敢闹,似乎是对传统礼教的挑战,但深究起来,却无一不是在处处维护着、维持着传统的封建礼教。爱姑是生活在整个道德秩序最底层的被损害者,但同时又是这个虚伪的道德秩序的不自觉维护者。
关键词: 《离婚》弱肉强食国民奴性
关于鲁迅的小说《离婚》,主要观点有两派。一种观点认为,爱姑是“具有现代自我意识的妇女”,“体现了民主主义思想的萌芽”,她反抗封建礼教的失败,昭示了“资产阶级个性主义”的盲目性和软弱性。这种理解先入为主,用历史进化论去框范小说文本,人为地拔高爱姑的形象,因为“个性”并非“个性主义”,爱姑极具个性,但还没有到达个性主义的高度,更与资产阶级无涉。另外一种观点,也是普遍的看法,认为《离婚》反映了封建礼教桎梏下中国妇女悲惨的命运,同时也揭示出“老中国儿女”病态的灵魂,爱姑身上还存在着性格和精神上的病态,“‘改造国民性’是《离婚》所呈现的客观思想和作者的主观倾向”。这种看法从文本出发,切合鲁迅作品文学启蒙和表现国民劣根性的基本诉求,大体上是准确的。本文拟在后一种观点的基础上,对小说作进一步的解析。
一
《离婚》是鲁迅于1935年11月6日创作的一部农村题材小说,小说通过人物行为举止的刻画,将旧中国弱肉强食的社会本质和国民奴性表现得淋漓尽致。从去“和谈”的航船上和“和谈会”上众人的对白与行为举止中可见一斑。
首先,从爱姑说起。与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及单四嫂子不同,她绝对不是一个任人凌辱的“被损害者”。作品中描述爱姑在航船上的坐姿:“爱姑便坐在他左边,将两只勾刀样的脚正对着八三摆成一个‘八’字。”这切合人物粗野与霸道的性情。在和谈会上,当着众人的面,爱姑称呼丈夫和公公一口一个“小畜生”、“老畜生”,极其粗野,在平常的家庭生活中,其刁蛮可想而知。
在去“和谈”途中的航船上,众人对庄家父女俩极尽恭维之能事,可以看出庄家在当地的势力很大。爱姑的父亲庄木三,“高门大户都走得进的,脚步开阔”,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沿海的居民对他都有几分惧怕”;再加上庄家“人丁兴旺”,爱姑有六个兄弟,在宗法制社会中,家族观念非常浓厚,人多则势众,庄家绝非寻常人家。此外,从庄木三带着儿子们拆平了施家的灶这件事来看,庄家的家风很粗野,平常怕也是横行惯了。爱姑的性情中有几分“野”劲,和家族的熏陶自然是分不开的,同时她敢“闹”,固然因为手中有丈夫行为不端的把柄,更主要的恐怕还是倚仗家势,有恃无恐。
爱姑的婆家施家与庄家联姻,应该说是门当户对,也不是一般的小户,尤其是在和谈中,能够让慰老爷和七大人为自己说话,说明的确也有些势力,不过和庄家相比,那就逊色多了。我们来看一个细节,在和谈会上,爱姑
“偷空向四处一看望,正站着‘老畜生’和‘小畜生’。虽然只一瞥,但较之半年前偶然看见的时候,分明都见得苍老多了”。和谈会这种场合,座位是身份和地位的表征,施家父子竟连个座位都没有,显得那么苍老卑琐,说明势力不够大。
再回到“和谈会”。“和谈”意味着公正,换言之,“和谈”是以公正的面貌出现的,主持公道的乡绅应该凭借自身的威望,遵循双方公认的道德规范
弱肉强食的社会本质和国民奴性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