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和唐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条例》.pdf


文档分类:文学/艺术/军事/历史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标题】西安市周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和唐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条例页码,1/2
    【标题】      西安市周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和唐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条例
    【内容分类】  名胜、自然保护区
    【文号】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  1995年06月30日
    【生效日期】  1995年06月30日
    【正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经费
    第三章  保护管理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周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和唐大明宫遗址(以下称遗址)的保护管理,继承历史文化遗
产,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生产、生活及其他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遗址保护范围内的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及其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按照省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区域
执行。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及遗址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把遗址的保护管理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做到有效保护与科学
利用相结合,继承历史文化遗产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遗址的义务,对破坏遗址、盗掘文物及其他有损于遗址保护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检
举。
   
    【章名】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经费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遗址保护管理应当建立领导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  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是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遗址的保护
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协助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的规划、土地、公安、环保、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遗址进行保护管理。
    第八条  遗址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成立群众性的遗址保护组织,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协助
有关部门做好遗址保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  遗址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社会财力设立遗址保护基金。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为遗址保护捐款、赞助。
    遗址保护基金和捐赠、赞助的财物,应当用于遗址的保护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章名】  第三章  保护管理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把遗址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遗址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详
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标志说明、界桩和保护设施

《西安市周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和唐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条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Q+1243595614
  • 文件大小115 KB
  • 时间2017-10-14